储罐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1 规范罐区管理与操作,降低油品损耗,保证库区安全运做。
2 本公司成品油罐区所有油罐都是常温、常压地上立式圆筒形金属储罐,相关管理与操作必须按照本规程进行。
第二章具体操作
储罐的主要操作及一般使用规定包括:油罐首次投用、收发料、清洗罐、倒罐、扫线收料。
1投用前验收及检查
1.1 新建或进行大修理的油罐,需经沉水试压,验收合格,完成工程验收移交手续。
1.2油罐验收要求所有附件齐全好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现场技术状态完好。
1.3 安全附件经过检定,包括呼吸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等,检定记录或合格证完备,设计图纸完整、设备档案建立健全。
.
.
1.4 油罐容积经过法定计量部门标定,具有容积表及检定证书。
1.5库区辅助配套设施完善,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系统、竣工投产,验收合格。 2 收发物料操作
2.1油库值班主任编制作业计划单,经油库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传递到装卸作业科、计量化验科,值班科长将作业计划单传递给相关操作岗位或人员,确保各岗位充分正确理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2值班科长下达工作指令,库区计量工作人员根据作业指令,完成相应罐的前尺的计量检测工作,并做详细的记录,填写相关作业单据。及时开通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3 操作人员检查收发料罐、阀门、管线等设备有无异常,确认无误。
2.4 值班科长现场复查流程的正确开通后。 2.5值班科长通知操作人员,下达收发料指令。
.
.
2.5.1 收料作业,液面淹没进料管口前,流速低于1m/s。
2.5.2 内浮顶罐收料,浮盘起浮前,进油流速小于1m/s秒。
2.5.3 收料高度不能超过安全高度。 2.6 作业中检查
2.6.1 作业过程中,库区操作人员要及时掌握液面动态,与值班科长相关方面及时沟通,控制收发料速度,确保安全运行。
2.6.2 浮盘在低位(1.5-2.2米左右)升降时,库区操作工在罐边监控,注意是否有异常响声,适当控制阀门开度,防止出现卡盘故障;当储罐新投入使用或经过清罐后第一次进料时,应检查人孔是否有渗漏。
2.7停止收发料
2.7.1 收料接近安全高度1m时,要降低流速,防止冒罐,控制罐内液面上升速度,确保库区操作工可以及时关闭阀门或切换流程。
.
.
2.7.2 如果发料罐所存油品为非代存专用罐时,一定要严格控制所发油品的数量不能大于该批代存油品数量。
2.7.3 如果需要切换罐收油时,注意要先开转入罐的流程,后关闭转出罐流程。
2.7.4停止发油时,内浮顶罐除业务需要外,禁止发油低于浮盘起浮高度。
2.8 如果需要向罐内扫线时,可以直接向拱顶罐扫线,但需注意扫线速度与压力,不能长时间扫线,禁止向内浮顶罐直接扫线。
3 清罐操作
3.1 需要清罐的几种情况
3.1.1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对罐进行内部维护。 3.1.2 根据业务要求,清空罐内油品,完成业务结算。 3.1.3 根据拟装品种要求,为保证物料质量,根据业务指令清罐。
3.2 根据业务计划,由油库主任下达 “清罐通知”,标明清货储罐编号、物料名称、清货要求、完成时间等。
3.3 由油库联系清货所需的车辆或容器等。
.
.
3.4如果管线内有存油,对于拱顶罐,将所有管线内的货物全部吹进储罐内,吹扫结束后,静止2小时;内浮顶罐则应吹至洁净的罐内,或指定容器中。
3.5 计量化验科首先以发车或灌桶的方式,将油料发至不能抽出为止,注意液位监控,在液位低于储罐出货管口时,改换抽底阀,调节泵压力,抽到不能抽出为止;期间操作人员要密切监视泵的运行状况,发现出现气蚀立刻停泵,防止设备损坏。
3.6 计量化验科科长及操作人员到位,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用防静电工具先后打开透光孔和人孔。
3.7 对于允许打开的储罐,用移动泵进一步抽尽货物。 3.8 数量、质量及相关负责人员共同确认货物已抽干净。
3.9 不需要洗罐的,封好透光孔和人孔;需要洗罐的,进行清洗外,还必须将与该罐相连的管线阀门切断,提前安排人员上好盲板。同时打开采光孔,人孔进行24小时以上自然通风。
3.10 根据指令要求,将残存油置换出来,在以下情况下入罐作业:
.
.
3.10.1待油气浓度降至该油品爆炸下限的4-40%时,入罐操作人员要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每半小时轮换一次;
3.10.2当油气浓度降至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并小于4%时,允许作业人员在不佩戴呼吸器具情况下短时间进罐作业,但应佩戴防毒口罩且每次作业不超过15分钟;同时,每个工作日最多重复工作不应超过4次,时间间隔不小于1小时。在此浓度下,也可以使用类似过滤式呼吸器具,但其气体空间的氧含量不应低于18%;
3.10.3当油气浓度低于该油品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8小时作业。
3.10.4以上所有入罐作业必须有监护人。
3.11 油罐清洗完毕后应由生产、数量、质量的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12油罐验收合格后,组织人员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清除罐内一切遗留物品;处理掉存水(包括各出入口短节、弯头内);然后封罐。作业前后做好记录,包括罐号、清扫时间和清扫单位等项目。
3.13 内浮顶罐清罐后检查
.
.
3.13.1 内浮顶储罐在每次清罐后做一次全面的检查,浮盘检查由油库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
3.13.2 浮盘检查内容包括连接各螺栓是否紧固、浮桶是否破裂、支柱情况、密封胶带密封情况、通气阀是否灵活、静电导出线是否连接牢固,无缠绕。
4倒罐操作
4.1 根据业务需要,或根据生产要求,由油库主任下达“倒罐作业单”,作业单应明确油品转出罐编号、物料名称、转出数量、作业时间,油品转入罐编号、物料名称、转入数量以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4.2操作前,对储罐本体及附件进行巡检
4.3 计量人员确定倒罐量、做前尺操作,做好记录。 4.4库区操作工根据作业计划书指令,关闭无关阀门,打通倒罐流程,检查并确认流程正确。
4.5开泵倒罐时要根据泵出口压力,控制油品流速,油品转罐初期,确认油品已经进入转入罐后,确认无泄漏后升至正常压力。
.
.
4.6 油品转罐期间,计量化验科监控转入罐和转出罐液位,操作人员进行巡检,适时检查呼吸阀动作情况。
4.7 当转罐数量,到达计划数量时,计量人员通知现场司泵人员停泵并关闭阀门。
4.8 需要转空油品时,操作人员开启储罐抽底阀门,关闭储罐出口根部阀门,调整泵出口压力,尽可能利用物料泵抽出货物。
4.9 油泵不能抽尽的罐底油品,用移动泵抽到油罐车车或其它容器内。
4.10油品转罐作业完成,操作人员应准确记录货物转罐完成时间
4.11转罐完毕后,计量各罐油品数量,并将结果通知统计人员。
5 脱水操作
5.1 根据业务要求,确定含水油品罐可以进行脱水操作。
5.2油库主任根据油品状况,向计量化验科发出脱水作业单。
.
.
5.3计量人员脱水前检水尺,确定储罐水位。 5.4操作人员根据作业单要求,进行脱水作业。 5.5拆除放水盲板,逐渐打开放水阀,应注意最后一道脱水控制阀较小开度,同时注意抽污线根部阀,如排出全是水则继续进行放水作业,否则逐渐关小阀门检查,至大量油花出现,完全关闭阀门。
5.6脱水现场,操作工严禁离开现场,以防跑油,密切观察出水颜色、气味、水花、泡沫变化。
5.7油品脱水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需要也可在晚间进行,但必须经分管经理同意方能进行。
5.8油罐脱出的含油水,应排入含油污水系统,严禁排入明沟。
5.9脱水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处,避免吸入油气中毒,毒性较大物料,脱水时要带防毒面具。
6内浮顶罐操作
6.1 内浮顶油罐的实际油高严禁超过安全储油高度(见储罐性能表)。
.
.
6.2 正常操作时,应使液面高于低限规定值,使浮盘保持漂浮状态;正常发料液位应不低于规定值(见储罐参数表)。
6.3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6.3.1在固定顶上打开透光孔检查的浮顶有无渗漏和倾斜。
6.3.2 检查静电导出装置的接头有无松动和脱落,每季度检查一次,雷雨季节每月检查一次。
6.3.3 检查密封装置有无破损,罐顶和罐壁通气孔有无堵塞每月检查一次。
6.3.4消防配件应每月检查一次。
6.3.5 进出油管阀门、脱水阀门巡检应检查一次。 6.4 操作人员平时上罐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内浮盘及固定顶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应上报。
6.5 内浮顶油罐投用后,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罐内。
.
.
8.6 空罐或清罐后进油时,液位达浮盘高度后,必须检查浮盘起浮是否正常。采样需在进油后静止30分钟以后进行。
8.7 严禁采用压缩气体向油罐内吹扫;需用蒸汽吹扫时,必须倒空油品后进行。
8.8空罐开始入油至浮盘漂浮到最低限位值前,必须低速入油,其入油速度不得超过lm/s。
8.9当油罐动火时,支腿必须用锯割,严禁火焊割。各软密封必须拆除,浮舱顶彻底检查漂净。
第三章 附则
9.1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