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 1、科举制的创立者隋文帝or隋炀帝。
2、隋朝主持朝政的是三省长官or 侍中、内书令、尚书令
3、隋朝两项重大的管理户籍的措施(政府颁布的检查户籍的标准)是大索貌阅、输籍定样。
4、唐太宗命高士廉等人修氏族志武则天时期修姓氏录调整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5、府兵制的特点是兵农和一寓兵于农、并将分离、内重外轻 7、契丹(辽)制度的特点:1南北面官制2、头(投)下军州3四时捺钵
9、宋金三合约:绍兴和议、隆兴和议、嘉定和议
10、蒙古汗国行政军事法律制度:1、领户分封制度2、“怯薛”制度3、断事官制4、编制成文法律5、创制文字 名词
1、大索貌阅:开皇五年(585)隋朝下令在全国整顿户籍,要求各州按照户籍上注册的年龄大小,逐户进行核对。经过大索貌阅和析籍,有40多万壮丁,160多万人口被重新编入国家户籍。
2、输籍定样;为防止官吏和豪强在户籍,户等,赋役等方面营私舞弊,
隋文帝采纳高颎的建议,实行“输籍定样”中央划分户等的标准即“定样”颁发到各州县,规定每年正月初五县令派人出查,依照“定样”确定民户等第上下,载入薄籍,当作征发差役,收缴赋税的依据,通过户籍整顿,打击了门阀地主(士族豪强的经济势力)使国家户口数及力役赋税大增,户籍制度更完善。
3、贞观之治:贞观年间,政治比较清明,经济比较繁荣,社会安定,被旧史家称为贞观之治;贞观之治主要包括六点内容即君臣论证、以文治用,任人为贤、皇帝求谏纳谏,朝臣直言劝谏、改革损益各项制度、民族管理实行羁縻政策、在对外问题上比较开放包容。贞观之治使唐王朝成为中世纪历史上最富盛名的封建王朝,也使唐太宗成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效仿的楷模。
4、猛安谋克制度:在女真族发展过程中,实行的一种带有氏族制特色的军事与行政和一的社会基层组织,是由完颜阿骨打创制,特点是部民壮者皆兵,平时生产,战时自备粮草兵器随军出征,统一定制以300户为一谋克,10谋克为一猛安。在对辽宋作战和女真的发展中,这个制度起了积极作用,随着女真封建化而逐渐瓦解。
5、行省制度:行省是元代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元代在地方设十一行省,下辖路、府、州、县,行省的建制基本与中央的中枢省略同,这个制度是秦汉以来郡县制的发展,确立了今天的省制规模,这种体制对于巩固多民族国家起到了积极作用。
6、更名田:康熙年间,清政府将一部分明代藩王的庄田,一律免费交给原佃户耕种,永为世业称为更名田,更名田减轻了一部分农民的
负担,变佃户为自耕农,提高了其社会地位和生产积极
性。
7、改土归流:明清时期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土”指土司制度,元代以来中央任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当土知府、知县来管理州县,官位世袭。“流”指流官制度,指中央派遣并随意调任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正式官员到地方进行管理,取代原有的土司制度。这种行政制度称为改土归流,巩固了国家统一,加强了各民族联系,促进了经济发展。
八旗制度:是由女真氏族公社末期的狩猎组织演变而来的一种兼有生产、行政、军事职能的制度,由努尔哈赤创制,规定300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
摊丁入亩:雍正元年正式将摊丁入亩推行全国,即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征收,把康熙十五年固定下来的丁银摊入田赋银中一并征收,称为“地丁银”。自此,不再按认定和地亩双重标准收税,而将土地作为惟一的征税标准,简化了税收程序,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削弱了,存在2000多年的丁口税结束,标志着国家对农民的封建隶属关系全面松弛,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条鞭法:是由明代张居正在全国推行的一项改革赋役制度的政策,
规定辅以合并,以丁田分担役银,田赋征银,服役的征收解运有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原来良长里长代征代解赋役的旧制。一条鞭法的实行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继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合二为一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有所松弛,赋役征银对货币地租的发展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羁縻政策:是唐太宗时期对归附的少数民族实行的一种较为宽厚的民族政策,也称怀柔政策,主要内容是设立羁縻府州,由少数民族首领进行管理,但都在中央的管辖之内,拉拢少数民族首领来中央做官,并且实行政治联姻,对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以及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都有重要意义。 判断
1、租调力役并重,以力役为主
正确:唐代规定,每丁每年纳“租”粟2石,随乡所出,输“调”绢2丈,绵3两;若输布则2丈5尺,麻3斤。每年服徭役20日,不应役者,则按每日三尺绢折纳,叫做“输庸”。凡加役15天免调,加役30天租调俱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超过30天。以庸代役主动权操纵在国家手中,国家偏重于让百姓直接服役,对于不服役者则加以惩罚,奖励加役者。
2、唐代力役制度化,推广化
正确:唐代赋役制度较隋朝而言对于加役有了明确的天数规定即制度化,赋役制度中关于以庸代役的规定中,应服役者的年龄没有了限制
即是推广化。 3、五
代十国是藩镇割据继续和发展
正确:五代十国是由唐末的藩镇节度使所建立的,宣武节度使朱全忠建后梁、河东节度使石敬瑭建后晋、河东节度使刘知远建后汉、枢密使郭威建后周,因此说五代十国是唐末藩镇割据的继续,唐末藩镇割据势力不管强大到什么程度,在唐帝国的表面上始终维持着统一的局面,但是到了五代十国时期表面的统一都难以维持建立了五代十国,分裂程度加深所以说五代十国是唐末藩镇割据的发展。 4、八旗制度是女真族特有的军政合一、兵农合一的制度
正确: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由努尔哈赤创制的它按军事组织形式,把女真人编织起来,在贵族控制下进行行政管理,军事征伐和组织生产,是一种军政和一,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它不仅促进了女真的社会发展,而且还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所以说
5、落后的民族总是在武力征服先进民族之后,反被先进民族征服,即征服者被征服。
正确:落后的民族用武力征服先进民族并建立政权之后,反被先进的民族的制度以及文化等所征服如少数民族推翻汉王朝,却被汉化。例如辽圣宗改革在除幽云以外的广大地区实行封建的租赋剥削制度即
“两税法”,改变契丹族和汉族同罪议论的特权凡契丹族范十恶者也必须按“汉律”治罪;金熙宗时废勃极烈制实行汉官制,中央设三省,置三师领尚书省事,设御史台监察百官,完颜亮即位后,废都元帅府,设枢密院主管军事,废中书、门下,只保留尚书省加强中央集权,重视学习汉族文化,提倡尊孔养士翻译儒家经典,重用汉人儒士;元朝忽必烈推行汉法改革,政治建年号,立法度,建兵制,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机构,经济上重视农业经济,保护农业生产,将牧场还为农田招佃农民垦种,设立劝农司、营田司等机构,主持农业生产和兴修农田水利之事,在元朝南方,沿袭南宋的秋夏二税,禁止掠人为奴,并把掠来的驱口释放为民,文化上提倡以儒学为主的文化建立孔子庙和学校;皇太极在辽沈地区实行“计丁授田”法政治上又仿明制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政务,设都察院负责监察。 6、唐宋时期主客户制度是具有经济意义的阶级划分
错误:唐代以、户口为依据分主客户,主户指的是当地居民,土著户,客户指的是外迁户,唐代的主客户是不具有经济意义的阶级划分;宋代分主客户的依据是他们有无土地,主户指的是占有土地并向官府缴纳赋税的民户,没有土地靠租种地主土地维持生计的则是客户,主户又分五等户,其中一二三等户是地主阶级和富裕的农民,通称为上户,四五等户是自耕农半自耕
农,通称下户,主户又有官户民户之别很明显宋代的主客户制具有经济意义的等级划分。 7、安史之乱是唐帝国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正确:唐王朝在前期出现了两大盛世分别是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安史之乱后唐王朝逐渐走向衰落,唐朝北方的经济遭到巨大的破坏人口锐减尤其是战争激烈的河南一带“人烟断绝,千里萧条”,安史之乱打破了唐朝的大一统局面,边疆的少数民族贵族趁虚而入,频频袭掠,内地则藩镇林立,战乱相仍,而且宦官开始凌驾于朝廷百官之上,甚至皇帝的废立乃至生死安危都在宦官的控制之中,中央政府日益削弱,随着社会矛盾的尖锐,官僚集团内部的分裂与派系冲突也日益加剧,最明显的朋党之争严重,政局动荡,国势日下 ,所以安史之乱是唐帝国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简答
1唐中叶的变乱
均田制的瓦解、府兵制的破坏、租庸调制的瓦解、安史之乱、两税法的出台、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朋党之争 2轻徭薄赋的措施
隋朝时期:轻徭:?开皇三年将成丁的年龄由18岁提高到21岁 ?每年服役减20天
?开皇十年规定,50岁以上可以不去应役而改输布帛(庸)(能以庸代 役) 薄赋:?单丁和奴婢减半(解放生产力)
?调绢减为二丈
唐朝时期:轻徭:?每年服徭役20日,不应役者,则按每日三尺绢折纳(以庸代役无年 龄 限制)
?凡加役15天免调,加役30天租调俱免,额外加役最多不得超过30天。
薄赋:每丁每年纳“租”粟2石,输“调”2丈,绵3两(相较之隋朝的标准 而言,隋朝“租”粟3石,“调”绢一
匹4丈,绵三两或布一端(6丈), 麻3斤) 3宋代起义的特点、早多小
农民起义发生的时间早、 次数多而且相对于其他朝代规模也比较小,其中的原因有:
⑴兵变立国,不是以农民起义的形式,没有解决农民对于土地问题的要求导致农民起义发生的时间早
⑵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激化了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引发农民起义发生时间早且次数较多
⑶宋代的赋税科重,税种多而杂,多杂役,人民的所承担的赋税较沉重,导致农民起义时常发生
⑷宋代采用重文轻武的官制,官员中多文臣少武将,导致地方军事力量较弱,也是农民起义多发的原因之一
⑸在军事上宋代采用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政策导致地方的军事薄弱,统治中心强大,导致了农民起义多发,又因中央禁军实力强大农民起义很容易被镇压下去也是农民起义规模小的原因之一
⑹宋朝采
用内外相制的养兵政策,为缓和阶级矛盾,每逢灾年就招募饥民当兵,在这种情况下大量有反抗情绪的农民就去当兵,分化了农民起义的力量,也使农民起义发生的规模较小 ⑺宋代的官方统治思想是理学,理学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禁锢着农民的思想致使农民起义发生的规模较小 4宋代积贫积弱的原因
宋代国力的表现是积贫积弱,以下是致使宋代积贫与极弱的的原因: ⑴宋代以兵变立国,冗官现象严重,官僚机构臃肿庞大,以高薪养廉,官员众多且俸禄 优厚是积贫的一个原因
⑵宋代的养兵政策导致大量的冗兵,军队数量与年俱增,军费支出数额巨大
⑶宋代在于夏与辽的战后,向其支付大量的岁币
⑷宋代实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政策,土地兼并现象严重,立国初期,农民没有 土地经济基础差,民贫导致国贫
⑸宋代赋税徭役繁重,农民本来经济基础就薄弱,沉重的赋税与徭役,更使经济不能发 展
⑹宋代官职设置体现出重文轻武的政策,地方的知州由文官担任削弱了将兵的权利导致 积弱
⑺宋代采用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方针,地方的军事力量弱小是积弱的一个原因
⑻宋代采用“更戍法”“兵无常帅,帅无常师”这样虽使将帅不能专兵,但是也使军队的 战斗力削弱了,兵将作战不协调是宋代积弱的又一原因
5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要措施
明代:①在地方上废行中书省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行省权力②在中央设通政使司,废中书省,罢丞相,分相权于六部,六部直接听命于皇帝,存在1600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做全国最高检查机构,又分设六科给事中职司规谏与都御史相互牵制。③在法律方面重视法制建设修《大明律》《大诰》等律法。④设置军事特务机构“锦衣卫”④削藩等 清朝:①设最高决策机构和中枢机构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内阁不具实际的决策力,仅是名义上的中枢首脑机关,在“国议”之下;康熙时期设南书房,分割了内阁的票拟之权,削弱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作用;雍正时期设军机处,取代了南书房,成为凌驾于内阁和国议之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扫除了丞相制的残余;监察机构是都察院,在中央还特设理藩院和内务府,内务府的设立大大减少了宦官专权的机会②地方,实行里社和保甲法,也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③文化专制与思想禁锢较明朝更甚,强化了专制集权。 论述
1三省并相问题
隋朝时期实行三省并相制,不设宰相专职,三省长官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三省互相牵制,这样就实现了
相权的分化,加强了皇权。
唐朝时期,不设尚书令,以左右仆射代为省的长官,三省长官即是宰相,这些一般都是临时任命的某些资历较浅官品尚卑的人担任宰相一职再冠一些名号才能执行宰相的职务。三省互相牵制,也是相权分化的表现。
宋朝时期在中央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分割宰相的财权。
元朝时期继续剥夺相权,“重立宰相、以夺相权”,中央设中书令,下置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统为丞相。 明朝时期废中书省,罢丞相,分权于六部,君临百司,皇帝直接统帅六部,置内阁以备顾问,至此丞相制度就被废除了。
清顺治时设内阁与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权力在国议之下,康熙时设南书房来分割国议和内阁的权力,雍正时期设立军机处,权力凌驾于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之上,彻底扫荡了丞相制的残余。 2税制改革
税制改革的趋势:财政的计划性增强,大土地所有制发展,人身依附关系松弛,商品经济发展。
在财政计划性加强方面的表现(一说是征收的手段变化)有: 1、租庸调制的赋役制度,丁身为本的原则,“租”“庸”“调”是三种征收项目,同时存在,缺一不可
2、两税法的征税标准是按土地资产,户纳税,以量出置入的原则,确定应缴纳的税额,征收的时间在夏秋两季。以预算定税收总额。 3、一条鞭法下的政策规定赋役合并,并为一条,除部分地区征收本色,其余一概征收折色银。服役的征收与运解由当地官员负责。 4、摊丁入亩中,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征收,征收“地丁银”土地成为征收赋役的唯一标准。
这一变化体现了征收赋役的项目逐渐减少,手续简化,体现了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的计划性逐渐增强。
在大土地所有制发展,人身依附关系松弛方面的表现:
唐代实行的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授田,出现了土地兼并,农民人身依附于国家,而且租庸调制以丁身为本收取赋役,人身控制较强。
唐后期均田制破坏,土地买卖严重,土地兼并严重,封建大土地所有权空前膨胀,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小农失去了土地,租庸调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于是唐政府颁布两税法,改变原有的赋役制度,两税法依据资产和户等征税,但是定额保留不废,而且征收时间分夏、秋两季、相较于租庸调制,农民对于封建国家的依附关系有所削弱。 明朝中叶最突出、最尖锐的社会问题就是土地兼并,明代皇帝带头兼并土地建立黄庄,成祖朱棣建立第一个黄庄,土地兼并,又快又猛又
多,使得土地逐渐掌握在少
数地主手里,也就是大土地所有制发展更甚,土地兼并严重导致旧的赋税制度不符合现实情况,因此明代实行的一条鞭法,从按丁派役到按人丁和天地的多寡把部分丁役摊入田亩,赋役合并,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依附关系有所松弛。
清初时期恣意圈地也十分盛行,顺治帝清政府下令禁止圈地,但小规模的圈地仍在继续,康熙初年又掀起大规模的圈地,后来康熙帝又下令停止圈地,延续了几十年后圈地基本停止。清承明制,仍行一条鞭法,但丁役仍是无地少地农民的一大负担,后来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自此,土地成为了唯一的征税标准,简化了税收程序,它标志着国家对农民的衣服隶属关系全面松弛。 商品经济发展方面的表现:
租庸调制时所缴纳的仍是实物地租,商品经济并没有发展
两税法实行“计钱而输綾绢”,政府以钱计算税额百姓则以实物折缴,而且户税征银,地税征物,反映了商品经济有所发展。
一条鞭法时明确规定徭役一律征银,田赋征收“折色银”,除苏、松、杭、嘉、湖等地区征收本色,其余一概征收“折色银”,对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一概征银,促进了商品的交换和商品经济
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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