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膳食配制室工作制度
(1)治疗膳食配制室负责治疗膳食食谱的编制以及治疗膳食、实验膳食、代谢膳食的制作和分发工作。
(2)治疗膳食配制室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保证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达到标准要求,并且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3)营养技师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应符合营养治疗医嘱的原则,既要考虑膳食的营养成分、性状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选择以减少营养素损失。
(4)专业操作人员应按营养技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完成各种膳食的称重、调配和烹制等工作。
(5)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制作好的治疗膳食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6)专业操作人员负责治疗膳食的分发及保温工作,实行留样制度。 (7)病员餐厅应根据食品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膳食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做好治疗膳食的质量监控.
(8)营养科应定期组织治疗膳食配制室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
(1)肠内营养配制室应负责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进出肠内营养配制室时应更衣,清洁双手或使用无菌手套进行操作.
(3)配制人员应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仪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守有关规范。
(4)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应遵守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实行留样制度。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应分装入专用消毒过的容器中。 (5)营养技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6)肠内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包括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分发至各病区肠内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等. (7)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三)营养科感染管理制度
1、肠内营养配制室晓得监控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配置室需按六步法洗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2)台面清洁,每次操作完毕,用消毒剂、取专用洁净毛巾擦拭台面。 (3)空气消毒:每日09:00、15:00通风两次,每次一小时.每日中午12:00—13:00紫外线空气消毒一小时.
(4)营养液灌装容器: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再用热风循环消毒柜消毒30分钟,温度125℃,放消毒柜中保存。 (5)监测:每月定期进行空气和营养液灌装容器等监测,每季度做
好配制室空气、工作人员手、台面邓生物学监测.按Ⅱ类环境要求,空气细菌总数≤200cfu/㎡,物体表面细菌总数≤5cfu/㎡,工作人员手细菌总数≤5cfu/㎡。 2、餐具和烹调用具消毒监控制度
(1)餐具和烹调用具清洗执行五道程序: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清洁。 (2)消毒方法:
①碗筷等餐具在远红外线消毒柜消毒,温度125℃,时间为30分钟或流通蒸汽消毒,温度100℃,时间30分钟。
②盆、勺邓烹调用具以流通蒸汽消毒,温度100℃,时间30分钟或煮沸消毒30分钟。
(3)如何回收餐具,应在患者就餐后30分钟内回收消毒。
(4)监测:积极配合医院感染办公室或地方疾控中心每三月监测一次.
3、积极配合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设感染控制联络员,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展开监测工作.
四)营养科值班及交班制度
1、为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营养科实行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排班后,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擅自调换或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向科主任说明,经协调后方可换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凡正班时间休息超过一天者,均与接班者当面交接班。 4、交接班对象:病危、病重、腹泻、呕吐、特殊病人。危重病人必须进行床头交班,重点掌握病情。
5、交班内容:病人科室、姓名、诊断、营养情况、饮食医嘱、营养治疗医嘱、特殊病人食谱、注意事项.
6、下列情况需对交接班对象写书面交班记录:周六、周日、节假日及休假日时.
7、休假超1周须对病危、危重、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病人、特殊病人进行床头交接班。
五)临床营养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上级营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营养诊治工作: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评估营养治疗效果,书写营养病历。
(2)参加营养查房:初级医师每日营养查房2次,中级职称医师每日查房1次,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每周查房2~3次。
(3)参与营养会诊:院内科间会诊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院外会诊须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
(4)完成营养门诊工作:营养门诊开诊次数不少于5次/周。 (5)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组织开展患者和院内医务人员的营养宣教工作.
六)临床营养科主任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临床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质量检查标准等,并监督执行.
(3)负责组织开展营养诊疗工作.开设营养门诊、参与疑难病例的营养会诊,参加营养查房以及组织科室病例讨论等。 (4)负责指导、检查营养医师的营养诊疗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临床营养科学研究,带领全科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6)承担教学、指导实习和进修带教,组织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等专业教育工作。
七)临床营养科技师职责
(1)在营养医师的指导下,协助营养诊疗工作.
(2)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的具体操作:体格测量,实验室生化指标的检测、营养素摄入量的计算、营养食谱编制等工作. (3)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治疗膳食食谱等,指导、监督专业操作人员完成对营养治疗产品及食材进行加工处理。
(4)负责对本科室内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5)负责营养治疗制备部门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等相关制度的管理,做
好开餐前检查工作.
(6 )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八)营养科护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协助膳食医嘱和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2)协助营养技师做好治疗膳食餐前尝检工作.
(3)负责各病区监督住院患者使用治疗膳食,确保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4)协助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5)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九)营养门诊工作制度
(1)临床营养科每周应至少开设营养门诊5个单元。 (2)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3)营养医师应规范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4)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5)营养门诊内的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营养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合理收费。
十)营养查房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应对采取营养治疗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
(2)营养医师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情况,仔细查体,认真阅读和书写病程录、营养病历,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疗方案,做到临床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病人康复。 (3)营养医师应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等方面的问题.
(4)营养医师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作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十一)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
(1)营养医师进行营养风险筛查和评定,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负责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开具营养治疗医嘱.
(2)病员餐厅值班经理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患者所用药品和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后,再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统一制备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 (3)营养技师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及编制治疗膳食食谱,指导专业操作人员完成对营养治疗产品及食材进行加工处理。 (4)营养配(送)餐员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5)营养护(技)师应至各病区监督住院患者使用治疗膳食和肠内、
外营养制剂的情况,确保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十二)营养会诊制度
1、 营养医师在接到会诊邀请和会诊电话后,了解受邀会诊情况后,前往会诊。
2、 院内普通会诊须在约定会诊时间48小时没前往会诊科室,向临床科室医生和病人了解并分析病情,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并书面记录。
3、 院内急会诊是指急危重症和疑难患者,由医务部组织的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后,经科室领导同意,由主治以上(含主治)医生按时前往会诊,根据病情提出营养治疗方案。
4、 院外会诊,必须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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