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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2022-01-16 来源:易榕旅网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对于做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范风险、排除隐患,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以及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就我县今年秋冬季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基本情况

  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护期以来,我县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实施《XX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后,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到目前为止,全县没有发生森林火,只出现农事违规野外用火2宗。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切实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我县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抓住“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勇于担当,敢于带头,猛干实干,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严格“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落实,严格分工协调,坚决防止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利用九月宣传月契机,我县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采取横额、标语、宣传栏、宣传画册、宣传车、摩托车喇叭,微信、短信,和《文明祭祀倡议书》、《承诺书》等宣传资料,以及中小学生课堂、采茶戏演出、乡规民约和干部下乡驻村、护林员流动巡山等形式,尤其是进一步加大《XX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大小会议,广播电视、气象局天气滚动屏幕和手机短信、印发《禁火令》以及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六个一”防火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多方面、多角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执行《条例》责任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条例》在我县得到贯彻执行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县、镇成立的联合执法小组,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严厉打击违规炼山和违规农事用火行为。特别是针对重阳节适逢双休日,市民登高活动时节,严格把关,做到劲头不减、力度不减,让《条例》深入民心。

  四是青云山保护、县林业局生态、防火、林政、法制等部门,在龙湖广场开展森林防火主题活动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主题活动,分发森林防火和生态保护和新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资料,各镇还印发文明祭祀倡议书、禁火令、《条例》等,同时,各镇还悬挂5条以上横额,张贴标语30条以上,出版宣传栏1期,并出动宣传车、印制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村委会悬挂3条以上横幅,张贴标语10条以上进行防火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灭火意识。

  五是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警示片及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以及《XX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动漫片,着力宣传祭祖扫墓期间因上坟烧纸、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

  六是利用各镇的220多名专职护林员摩托车宣传小喇叭深入到主要山头地段、重点林区,进村入户进行流动宣传,并进村入户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七是县、镇印发《XX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及相关防火宣传资料等发放到各农户手中;应急、气象、通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布火险等级,发布防火公益广告;宣传部门、电视台要主动作为,广泛宣传防火知识,每周播放一次以上森林防火知识、反面典型等宣传节目;联通、电信、移动等通讯公司负责群发森林防火短信宣传;县林业局专门加印《XX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摘要2.5万份,由各镇组织村干部、护林员进村入户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张贴到各村委会和村小组显眼墙上。

  八是排练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采茶戏”专场演出剧本,到各镇和企业、厂矿专场演出,切实提高广大民众和企业职工及山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防灭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印刷《禁火令》、《条例》、承诺书、倡仪书和温馨提示等资料32.6万多份,发放宣传物品、资料6.57万份,播放广播电视3.3万次,发微信、短信12.18万多人次,出动宣传车8.37万多架次,横幅、标语8389多条,宣传栏、宣传牌1050块(期),入户宣传18.18万户次、采茶戏宣传30多场、树立适时语音警示杆10多条,参与宣传人数11万多人次。

  (三)加强巡查,压实责任。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镇、村干部的防灭火责任。一是由县委县政府督办工作组、县公安局、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工作组,每天到各镇、村进行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5个督查组,在高火险等四个重要时段到各镇进行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局督查组视天气状况的双休日和节假日按网格化分组到各镇、山头地段、重要林区进行全天候加强巡查;三是各镇利用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和林业站、派出所分片包干加强区域内,实行全方位督查;四是利用各镇专职护林员和聘请临时护林员加强对划分责任区域内的重点地段、重点林区的进行全天候巡查;五是各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等在重点防控区、入山路口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点,造册登记、收缴火种、散发宣传单,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九月份以来,全县共设立检查站点190多个;六是县、镇、村实行每月三级考核,严格把关;七是对违法点香燃烛、放鞭炮者发出告知书,并依法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四)强化领导带班,严格值守。一是县林业局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二是各镇、林业站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电话畅通;三是专职护林员在四级以上火险天气实行全天候巡查值班,每日分组巡查,保持与县防火办联络畅通。四是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应急局集中备勤,并分中队外出加强巡查,确保情况及时有效处置。五是实行林火卫星热点和森林火灾信息零报告制度,国庆中秋双节和重阳节及四级以上火险天气,每天下午4时把热点和火灾零报告给县防火办。

  (五)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防控能力。一是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牵头,重新组建了县专业应急队伍30人,集中备勤,轮流值班值勤,并加强巡查,按每5人配备2台风机、1台油锯,配齐配足其他扑火机械、工具、个人装备,并制定完善日常管理、训练、考核、后勤保障制度;及时、适时开展培训演练,做到人人熟悉扑火技能、人人会用扑火机械;二是各镇负责建立一支20-25人的镇级扑火应急队伍,并指导各村建立15-20人的村级扑火应急队伍;镇村扑火队伍要求每5人分一组,配备相应的镰刀、火把、服装等装备,镇级队伍每组配备一台风机;三是县、镇两级分别对指挥员和专职护林、专业队员进行了防灭火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训练,尽快形成战斗力;四是利用资源监测中心的46个视频前端监控系统24小时轮流观察和县气象局卫星监控,严密监视,发现情况,及时组队扑救,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安全处置火情。县直有关单位完善健全有效实用的应急预案,并各镇建立完善镇、村应急处置办法、扑救方案及后勤保障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森林特别防护期间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及时掌握情况,综合汇报,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一旦出现火情,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往火场,组织指挥灭火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领导。确保发生火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的前期基础和后勤保障工作,正确、快捷指挥扑救,提高救援效率。

  (七)督查追责。

  一是成立县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谭晓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张毅、分管副县长林继开为常务副组长,应急局、林业局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加强违法用火打击力度。

  二是成立县、镇森林防灭火督查组,实行层层督查工作制度。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组织应急局、林业局等成员单位组成县森林防灭火督查组,以镇干部为主成立镇森林防灭火督查组,以村委干部和村小组干部为主组成村委防灭火巡查组,督促所辖单位履行防火工作责任情况。

  三是把督查工作与网格化管理、县挂钩联系镇相结合,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处置森林火灾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凡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鼓励;对防火措施不落实,发现山火隐患不作为,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贻误扑救战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是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也要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必须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森林火灾处置办法。

  三、存在问题

  一是应急预案不够完善。发生山火后,习惯传统扑救办法,应急机构跟不上,分工不够明晰。

  二是镇村干部思想不够重视,巡查检查还不够到位,同时,防火宣传教育不够到位,注重县、镇村宣传、对企业员工防火宣传教育有所忽视。

  三是镇、村野外用火巡查监控力度不够,村委会没有严格做好审批关,农事违规用火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切实增强防控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森林防灭火的综合能力,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而制定以下防火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排查隐患,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全面开展对镇、村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各辖区护林员、专业队员和值班干部加强巡山检查,严格加强对野外火源、拜神祭祀、果园荒地用火等管理,全面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加强对林农结合部的巡护,特别是对隐患点、重点地段落实“专人”蹲守。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防火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镇村、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做到每块山每一片林都有责任人,推动层层真落实。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各镇党委书记每天要向县委书记、各镇镇长要向县长报告辖区内火灾险情和处置情况。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各镇、村和各企业宣传防火知识,通过举办防火知识宣讲会,利用宣传车、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途径,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同时加大对违规用火典型案件的曝光宣传力度,加大农事野外用火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构建起群防群治的防火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灭火作战能力。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牵头,扩建到50人以上的县专业应急队伍,配齐配足扑火机械和装备,并制定完善日常管理、训练、考核、后勤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人人熟悉扑火技能、人人会用扑火机械,随时备战。同时,要求各镇必须完善的镇级20-25人的扑火队,并指导各村15-20人的村级扑火队培训演练,配备相应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县、镇、村灭火队员培训和实战演练,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火灾扑救技能、安全常识、火场组织指挥等培训,着力提高队员的综合灭火能力。

  五是强化督查检查,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由县委县政府督办工作组联合公安、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组建一支专门的督查队伍,每天采取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镇、各村和企业内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对有关责任制落实、灭火队伍建设、物资筹备、防火宣传、火源管理、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每天印发一期《XX县野外用火联合督查快报》。同时,对各镇查处野外用火的情况进行每日通报。

  六是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查违规用火行为。组织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严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查处违规用火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从速破案,抓住典型,警示一片。同时,严格执行高森林火险期停止一切对野外农事用火的审批。

  七是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提高火灾应对能力。认真吸取此次山火教训,加强对各类森林火灾发生情况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预案,健全后勤保障制度,强化防火联动互动,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科学指挥和扑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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