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男,汉族,现年44岁,在河西堡三小工作,身份证号:,妻子:刘金兰,性别:女,汉族,现年42岁,在金尼集团工作,身份证号:,家住河西堡镇河雅路物资楼2口501室,家庭人口3人,楼房一套,业余从事河西堡红状元店面经商,此店经营者:田有芳,身份证号:,现年44岁。本人年经济收入10万元。
二、借款用途及金额及期限:
由于扩大店面规模,共需投资20万元,已自筹资金10万元,尚缺10万元,特申请贵社借款10万元。
借款期限一年。借款采用保证担保方式。
三、还款来源:
年收入。
四、担保人情况:
担保人:勾延天,性别:男,汉族,现年39岁,身份证号:,在河西堡六中工作,家住河西堡镇车站路030号,经济收入3万元。
担保人:刘文宝,性别:男,汉族,现年41岁,身份证号:,在永昌县水利局工作,家住永昌县城关镇五区8栋261号,经济收入3万元。
申请人:朱玉虎电话:136493
担保人:勾延天刘文宝H电话:13830
此致
敬礼
二Oxx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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