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服务工作计划模板

2020-12-16 来源:易榕旅网

  为进步明确任务目标,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现提出 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3年( —20xx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34.5万,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在校大学生参保率达到100%。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市人社局负责)

  (2)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巩固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2.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地方政府补助不低于6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30元。(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2)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以县(区)为单位全面普及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分别负责)

  (3)提高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6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按35%的比例兜底结算。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保持在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4)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当地新农合,资助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和大病重残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在住院治疗时一律不设起付线;城市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可根据各地情况适度降低起付标准。对救助对象中的大病及重症慢性病患者,视情实施医前、医中或医后救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对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可给予小额门诊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有特殊困难的重点救助对象,实施重点救助。(市民政局负责)

  (5)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3.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

  (1)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引导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区县参合农民实现持ic卡就诊、刷卡报销,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完善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实时监控医院、即时审核结算、及时监测分析、按时汇总信息。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与有病人的县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2)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各统筹地区选择10种左右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的试点,新农合30%以上统筹地区开展门诊统筹总额预付试点。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3)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重点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改进和完善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探索实行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4)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巩固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政策,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科学论证、积极探索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的统筹和衔接,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有序开展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编办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深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1)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市医改办、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2)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确定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并加强日常管理,实行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的人员聘用制。(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

  (3)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4)推进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制度改革。落实执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以省为单位招品种规格、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全省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的质量与供应。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有关规定,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