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调解协议书

2021-07-21 来源:易榕旅网

  当事人姓名:

  当事人姓名: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___年____月____日,姚文兴与姚法林因杂基地归属不清而发生矛盾纠纷。经村委工作人员劝说,双方同意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姚法林使用土地归姚文兴使用(姚文兴的辅助房店门前的地块)。

  2.姚文兴辅助房店后头的'土地计13.8平方米归姚法林使用;如今后土地征用归姚文兴所有。

  3.姚法林提出要求姚文兴在30天内围墙重砌。同时,要求姚法林建筑石子及时用掉。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调解员签字,调委会盖章后具有法律约束,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 叁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____________ 人民调解员(签名) ____________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____________ 记录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