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有关代理合同

2021-11-30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衡水诚泽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共识、共拓、共担、共赢、共享”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商品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恪守。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合法存续、并有权签订本合同的公司。

  2.乙方保证其用于甲方商品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有效,乙方具有从事甲方产品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

  3.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的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

  4.乙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必须是乙方营业执照所载名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到期后,甲方另行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签约权。

  三、经销区域和渠道

  甲方确认乙方为(市场)(渠道)特约经销商,经销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由甲方制定,乙方接受这种授权并承诺按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履行这种授权之下的约定义务。

  四、经销产品

  1.经销产品品种:恒大兴安粮油系列

  2.乙方要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操作。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罚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3.甲方有权根据原辅料的价格变化及市场需求状况及时调整价格体系,并提前7天通知乙方,双方均从价格调整执行之日起按新的价格体系执行。

  4.对乙方未获得授权经销的品种,甲方有权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另行设定经销商。

  五、货款结算

  1.先款后货:乙方购货款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到帐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组织发货。

  2.乙方需按双方签订销售任务一次性汇款到甲方指定账户.

  3.乙方须将货款汇入经甲方财务部签章确认的账户,乙方不得将货款交给或借给甲方各级营销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且不能由甲方营销人员代办。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保证金

  1.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元的市场秩序保证金(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开据收据)。

  2.乙方首批进货款和保证金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

  七、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总销售任务为人民币 万元。

  2. 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铺设 销售网点

  3.甲、乙双方约定:月度销售任务如下:

  3.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均未完成约定销售任务,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进货量未达到约定销售任务总量的8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达时生效。

  八、验货约定

  货物送达后,乙方须当即

  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及随车宣传物品。如发现物品缺

  少或破损,乙方应在送货车离开前,在回执单上注明缺少或破损明细并通知甲方,甲方给予调换或补偿;乙方未在回执单上注明的'物品缺少或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予以调换或补偿。 甲方联系人:杜彪 电话:

  九、市场支持政策

  1.市场政策: 按公司制定的阶段或月度销售政策执行;

  2.月度商业折扣: 乙方按要求完成甲方确定的月度考核事项(包括销售任务,但不限于销售任务)后,甲方给予乙方 元的月度商业折扣,甲方需以货物形式兑现,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则不提供月度商业折扣。 备注:上述销售任务的考核均以自然月从公司发出的产品总额为准,当月超出任务的部分可顺延至下一个月。

  十、特别约定

  1.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商业活动,为甲方产品营造良好的销售环境。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为同一类别的其他厂家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达时生效。

  3.乙方保证经销产品均在约定销售区域、约定销售渠道(销售渠道的范围由甲方确认)、约定价格体系内销售。乙方如有破坏甲方市场保护机制的行为,如跨区域销售、低价销售等,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4. 不可转让:除非经本合同双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和乙方均不能分配和转让本合同项下的 任何权利。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之日起60天内向对方提出,否则视为无争议,对方无须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除外);争议事项首先应在双方之间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保密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都属商业秘密,本合同的参与方都需严格保密。对双方相互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合同条款,不得外泄,任何一方都有权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据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且甲方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书面补充。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章):衡水诚泽商贸有限公司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 订 日 期:年 月日 签 订 地 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