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上班根据销售业务的特殊性、弹性工作为主,适时定性。
2、迟到:休假次日返回迟到30分钟以内扣当月工资20元/次,30分钟以上扣当月工资50元/次,矿工扣当月工资100元/次。
3、休假:每月规定休八天,根据情况可安排两天一次休息,需提前一天说明,周末除外。
4、事假:请事假者需提前一天说明,请假一天扣当月工资20元/次(调休除外),以此类推(特殊情况除外)。
5、特殊情况,早上不能返回,必须先天晚上电话通知,并说明原因。
二、工作规范
1、业务员应衣着干净、整洁,保持良好形象。
2、对客户要彬彬有礼,面带笑容,用语贴切,表达准确。
3、要熟悉本职业务和行业知识,要规范、熟练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4、要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尊重客户,不与客户争执,做到忍让宽容。 5、业务办理应服务周到,善始善终,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业务办理拖期,扣20元/次。
6、对待客户的投诉和批评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公司负责人。
7、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方便与客户联系业务及同公司保持联系,无故不接听电话扣20元/次,因此造成损失另计。
8、遵纪守法,团结互动,相互尊重。
五、薪资标准
1、薪资结构:基本底薪+补贴+个人业绩提成
2、基本底薪:1200元/月,完成基本任务(销售额3万元/月)发放全额基本底薪,基本任务完成率每差10%扣基本底薪6%,基本的销售额不计提成。
3、补贴:伙食100元/月+手机费100元/月,按月出勤发放。 4、 提成设定:超过 3万 元以上部分按提成标准计算提成。
5、底薪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20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6、提成发放:每季度发放一次,以回款额计算,并在结算后一个月内与季度末月薪资合并发放。
六、奖罚:
1、 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低于公司给予的指导价销售,如若发现低于公司指导价销售,则按照卖货价值的10%处罚;如高出指导价销售的,其高出部分差价,50%归乙方所有,另外50%归公司所有作为公司的车辆燃油补助。 2、 在业务员销售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扣除提成直至全部追回(如货款难以收回;客户关门,人无法找到;客户把货款用于其他方面,业务员又无法收回货款等)。
3、 如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把货物多给了客户,造成账面上亏损,则由业务员自己解决。
4、 关于业务员私自对与客户做成的承诺,由业务员自己解决。
5、 必须保证自责任区客户的货源服务工作,如果服务不到位、找理由不送货或接到客户电话投诉,经核实过,则扣50元/次。
6、 每天回到公司以后,必须把每天所有的帐(现金、条子等)理清交到公司,
方可做其他事;如若发现有拖帐行为,每次罚款50元;此外每笔销售行为
必须有销售日期,销售单据,及客户店名,详细的地址以及客户联系方式;如若发现没有销售单据或造假单据,每次处罚100元
7、 月度完成率超过200%,则除提成外奖励超额部分的1%。当月发放。
提成标准:
1、 小家电:提3% 2、 厨房电器:
300 元以下,提 3 %; 300 元—— 700 元,提 4 %; 700 元以上,提 6 %;
3.、超低特价(不包括在销售额内):提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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