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安[2014]3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1.17 【实施日期】2014.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鄂安〔2014〕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全面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马凯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要抓紧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把全国会议精神逐级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位员工。要结合实际,针对马凯副总理提出的安全生产意识谈薄、责任体系不健全、监管执 1 / 2
法不严、安全基础薄弱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分析和研判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
生产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马凯副总理对今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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