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报批指南
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管理
一、用地指标申请
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国土资规〔2015〕3号 二、确定项目用地范围
1.项目用地范围要避开已批复或者已供地项目(通过登录用地报批系统查看图形打开图层中“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确认。如果有用地范围交叉,将已报批和已供地部分扣除,不能重复报批。 2.勘测定界图。常见问题为部分边长大于了150.00,不符合勘测定界规程。区位调整项目需要出调入调出地块勘测定界图,调出地块勘测定界图名称应补充原批次名称。 区厅为了压缩报件数量,要求不同项目可以按同一个报批方式报批的,尽量按一个批次来报。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 2、将填好的“征收土地调查表”、“征收土地面积确认表”和“听证告知书和预征地公文送达回执书”,需经联社主任或者村委主任签字盖章。(将表发给乡镇国土所填,再由他们传真或者带到单位来) 3、制作“XX项目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审批《XX项目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这个需要五个单位会签。
4、将请示发文到政府,政府出具批复函和送到崇左市人社局的函。 5、将材料征地成册送到崇左市人社局。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比较繁琐,最好几个项目一起做,以项目名称上报,以防批次名称改变。具体材料要求,看附件。
——仅供参考
1、发“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单位人口、耕地面积情况调查表”给村委填好;
四、组件材料
(一)批次项目(需做四份材料:县局、市局、市人民政府、区厅,具体材料详见目录)
1、一书三方案:包括呈报说明书、农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若涉及国有土地还需使用国有土地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呈报说明书封面:首页需编号,格式为宁明县呈报〔2015〕xx号,主要负责人和编制责任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呈报说明书第一页:申请用地单位为宁明县人民政府 呈报说明书第二页:注意在“县人民政府意见”修改批次名称,这个经常复制粘贴过来忘记修改;备注:若未动工填“该批次无违法用地,未动工。”,若动工,被立案查处了填“该批次属未批先用,已查处到位。”
各级单位政府审查的时间要和其出具的请示文或者审查报告一致。 2、农转用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符合规划,每个规划级别都要写“符合”、“不需要调整”;“批次用地包含项目名称”:若有多个项目需分开写,备注写“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xx公顷,涉及农用地xx公顷,其中耕地xx公顷。”;“指标类型”若使用自治区指标需明确“自治区专项指标类型”
3、补充耕地方案(耕地质量等别审查):首先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叠加宁明县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得出项目占用耕地等别(分水田、旱地),填写“崇左市新增耕地指标使用申请表”,盖章后扫描发给市整理中心姚胜,其将“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出让协议书”盖章好,发给我们,局长签字盖章后,姚胜会将补充耕地的情况和数据发给我们(对于姚胜给的补充耕地数据,我们自己要检查,具体做法是将补充耕地数据转换成报批系统的格式后录入报批系统,查看地类面积,一般补充的都是旱地,注意查看其给的数据是否有水田,检查面积是否和占用的耕地面积一致,误差值为3平方米。
——仅供参考
一般先加区耕保处罗媛丽QQ,填写“耕保处移交整理中心项目清单”发给小罗,她回复后将图片打印出来和补充耕地方案原件(两份)和补充耕地数据送到区整理中心615黄程华,等待审查,注意查看邮件是否通过。
补充耕地方案二:补充耕地图幅号这个要通过报批系统查看,图斑地类编号为043,土地现状位荒草地,完成情况为已完成。
4、征收土地方案:费用标准参考宁明县统一年产值标准,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0.8,未利用地为农用地*0.2~0.4(一般以0.2计算)
青苗补偿费:耕地、园地、林地、坑塘水面计算青苗补偿,一般计算是统一年产值标准*地类面积(亩),注意水田计算是统一年产值标准*地类面积(亩)*0.5 征地总费用=征用农用地费用+建设用地费用+未利用地费用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征地总费用+青苗补偿费)/用地总面积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征收的耕地面积/人均耕地(若不涉及征收耕地则为0) 安置途径为“货 币 安 置” 备注为“ 1. 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拟采取货币安置进行安置,征地补偿方案已与被征地村民小组协商一致,同意本补偿方案。 2.地上附着物权属明确,按照《宁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3〕26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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