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管理、使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维修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第3条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 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小区内的道路、小区内的路灯、小区内园林绿化地、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小区内的停车场及其他公用设施。
2.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抗震结构部位、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公共屋面、电梯、机电设备、本体消防设施、公共天线、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共用防盗监控设施及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第2章维修基金的管理控制 第4条维修基金的收取
1. 开发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将一次性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账户上。
2.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公司财务部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财务部会计编制住户下月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客户服务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收取。
3. 维修基金不足时,可由财务部编制筹集方案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征集。 第5条维修基金的保管
1. 维修基金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一般由政府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交物业管理公司代管。
2. 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一般每个小区设立一个专用账户,本体维修基金则按每栋楼宇设置一个专用账户。
3. 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
(1)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干涉业主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有权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2)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果对公用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有疑问,可向业主委员会、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提出质询。
4.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
(1)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
(2)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原始凭据,按企业的“费用审核报销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报销单据根据企业的“会计核算作业规程”中的
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4)如果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比例,则应经过业主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小修费里冲抵,或经业主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基金标准来弥补。
(5)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查询,向公司财务部查询,管理处接到咨询后应认真予以解释。
第6条维修基金的使用
1. 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提出使用申请。物业公司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司用章的使用申请。 ②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③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2)业主委员会审议。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在规定日期内召集业主大会进行审议。
(3)如果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物业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根据不同意的意见进行整改,再次申请。
(4)业主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2.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
物业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在确实需要使用时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1)向业主委员会提交资料。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①公司总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②项目的预算资料。 ③其他相关资料。
(2)经业主委员会审议。经审议,如业主管理委员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如果业主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3)年底制订基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并予以公告。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在业主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应在公告栏予以公告,让全体业主知晓。
第3章物业维修基金资料的保管
第7条应在每月月末将本月物业维修基金的发生凭据汇总、记账并按“会计核算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8条财务部经理对物业维修基金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加密后在财务部保存。
第4章附则
第9条本制度已通过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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