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干部。县一级,国企领导比照相当于副科以上;市一级,国企领导比照相当于副处以上;省一级,国企领导比照相当于副处以上的,都可以调到事业单位任处级干部。 2、特殊人才。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属于事业单位急需引进人才,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进入事业单位任职。 国有企业变为事业单位,其职工身份是按照合同制与单位建立关系,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话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那么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国企对应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政策规定可以调整到行政事业单位任职。这需要达到一定级别,在省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管辖权力范围之内,才可以实现。国企和央企的普通员工,是不可能通过调动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目前,事业单位凡进必考,想通过其他非正常途径进入,基本不可能。
国有企业也是负责全民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从性质上说就是有一致性的。可以理解为都是国家的服务部门,也就是系统内部的,当然可以调动了。大型国有企业都是由行政级别的,例如中石化和中石油都是部级单位,老总都是国家部级干部的。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细则》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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