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天津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津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三、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协调员: 成员:
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职责
1.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各部门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 2.综合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3.综合办公室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综合办公室协助标准工作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培训;
5.设立消防安全主任管理岗位,在综合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职责内容
(一)消防安全领导组职责
1. 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 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 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 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 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 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 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 熟悉公司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 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 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 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三)公司总经理职责:
1. 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 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各部门经理职责
1. 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 负责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具体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3. 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消防安全规定;
4. 将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处理隐患整改工作,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5. 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及时将损坏、失效或已使用的器材设备上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6. 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7. 当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至指定地点,做好善后工作,并在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综合办公室职责
1.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本部的消防工作; 2. 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公司的消防管理制度;
3. 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各部门开展教育和演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 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消防档案和制定消防演练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 督促各部门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 监督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7.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密切协作,认真调查事故的原因;
8.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 9. 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和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 协助各部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11. 组织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12. 组织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六)消防安全协调员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 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协助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3. 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公司的决定和指令;
4. 组织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各类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情况;
5. 定期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 建立健全公司本部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7.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 协助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户及员工有效疏散。 六、消防安全工作要求
1. 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3.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安全活动; 4. 公司员工要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5. 熟记火警报警电话号码“119”,火灾现场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队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6. 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7. 当发生火灾、火警时,迅速查明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和向消防队报警,报警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具,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组织人员疏散,先救人,后救火。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严禁在消防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3. 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司办公区域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综合办公室和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4. 公司各楼层前厅、会议室、仓库及保洁员休息室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物品入库时,不准夹带火种,入库后,要经常巡视检查;
5. 复印机室、配电室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二)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1. 各部门须根据工作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逐级办理《动用明火申请表》,由专人监护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2. 严禁在仓库、机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3. 公司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4. 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入公司作业前,公司综合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区域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三)电源电气管理制度
1. 各部门、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2. 各部门、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运行;
3. 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4. 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1)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及漏电保护装置;
(2)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4)部门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严禁在设备设备上、电箱开关内放置其它物品; (6)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2. 由综合办公室应建立本《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3. 管理要求:
(1)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2)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综合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五)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 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综合办公室应每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每周自检,公司领导进行抽检,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3)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4)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5)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6)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7)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8)禁烟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9)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 综合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进行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情况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4. 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六)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1. 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定期对消防设备及灭火器材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 房间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 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 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等设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到公司综合办公室;
5. 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6. 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七)前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来访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
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办公区域,如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
2. 要随时注意来访人员扔掉的烟头、杂物,发现后,及时处理; 3. 前厅工作人员必须知、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上报综合办公室;
4. 协助消防安全人员定期检查所属区域消防器材情况,如泄漏、掉压、有效期限过期等情况,用时上报;
5. 不准随意堆放废纸、杂物,随时清理纸篓。 6. 保持接待台面整齐、清洁,文件、用品摆放规范;
7. 办公电器、用电设备整洁、规范,电器线路排列有序,检查墙插和排插电源插座有无损坏或烧蚀现象,如发现要及时上报更换;
8. 上岗前仔细检查工作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下班前,关闭用电设备、廊灯并锁好电梯防盗门;
9. 遇突发事件时,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八)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九)消防安全宣传制度 (十)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综合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火灾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十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十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十五)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十六)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十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十八)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十九)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1. 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2.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3. 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4. 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1)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2)提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3)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4)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九、激励
公司将对各部门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 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 积极参加灭火工作,在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3. 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4. 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5. 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6. 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十、其他相关文件
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4. 《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5. 《应急疏散预案》 6. 《消防档案》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天津津滨联合物业有限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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