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下企业实践实施计划
根据 2006 年 9 月 28 日, 教育部印发 《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 践制度的意见》 (教职成〔2006〕11 号)的要求,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为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有效利用师资培养的社会资源, 让教师切实把握现代企业中的新知识、 新工艺、 新技能, 更好地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特制定教师下企业实践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立足企业,加强师资培训。由于我校很多教师缺乏本专业的实践经验,动手能力不强,不能满足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因此,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帮助他们树立职业教育新理念,提高实际操作水平,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就成为“工学结合”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具体措施
1、制定计划
以专业为单位,各专业负责人协同教务处一同负责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师下企业锻炼。实行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工作或锻炼制度。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时间每年必须有一个月以上时间。凡教学任务在 4 学时/周及以下的教师,应联系一家企业或其他单位,作为教学和科研的联系点,每年进行四次以上实践活动;鼓励4学时/周以上的 教师积极参加下企业的各类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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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出申请
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学校根据教师的申请进行审批、备案、上报。
3、确定目标
专业教师主动与企业联系,确定锻炼企业。主要任务:一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了解企业现代生产、管理过 程,体验企业生产氛围;二是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三是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四是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4、提交书面计划
凡下企业锻炼的教师必须针对当前我校实践性教学中切实需要加强和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教师自身能力的不足,提交实践锻炼项目的书面计划,突出下企业学习的针对性,提高学习效益,真正达到既能提高教师自身能力,又能解决教学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的目的。
5、顶岗作业
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根据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特点,选择进行社会实践、工程实践、专业实践和社会服务等。通过联系专业对口单位,深入企业、行业一线,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调查研究(专业、学科、人才需求等)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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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整个业务技术 流程,并可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或革新等活动。
6、考核
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结束之后,需由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评价考核意见,主要对教师在企业学习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专业知识、技术应用与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书面考评意见。企业对教师的考核将纳入教师在学校的年度考核中。教务处统一提交《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活动总结》及教师填写的《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并附上相应材料(包括合作意向书、调研报告等)。
三、相关事宜
1、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可计入教学工作量,具体折算办法可参照学校《一评三考方案》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2、企业的选择由教师本人或学校根据实践锻炼的项目内容及能否满足并达到实践锻炼的目的和要求具体进行联系落实。
3、教务处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并负责把关系到本人利益的事项及时通知教师本人。校领导将不定期地到企业走访,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下企业教师也应主动向教务处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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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鼓励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参加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相关项目的科技开发与项目攻关,开辟、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关系。对参与企业科技开发与相关项目技术改造及引进与学院现有专业对口的科研项目,并对学校的专业建设与发展做出明显成效和贡献的教师,根据企业的评价意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教师本人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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