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列传读后感
篇一:《史记》刺客列传读后感 《史记》读书笔记(刺客列传)
刺客,人类历史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中国职业刺客最早也就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常由于政治原因,负责对目标人物进行刺杀。刺客行刺目的往往以图在短时间内,让目标关键人物及其相关事物遭受致命打击。中国早期的刺客,其行刺动机较为单纯,往往因感激委托人的恩德而去行刺,大多都怀揣着“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因此带有一些侠客的气息。他们与今天的刺客们大相径庭,如今的刺客更过的是去追逐金钱、名声、仇恨、政治,相比之下,觉得中国古代的刺客真是太单纯了。
本文记述了六个人的刺客故事,看似是五个人,其实还有最后一个荆轲挚友高渐离。每个人的刺杀都非个人恩怨,彼此之间的缘由也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 太史公花了一半多的笔墨,饱含深情地写了荆轲刺秦王。先介绍了身世籍贯,“好读书击剑”,曾“以术说卫元君”;曾游榆次,“与盖聂论剑”;游邯郸与鲁勾前博。这几段文字,后两段还插入两个精彩的细节描写。这些,不仅对认识荆轲全人是必要的,而且对荆轲传的主体部分起着铺垫作用。之后又引出了与后来故事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两个人物,即高渐离和田光先生。从“居顷之”到易水饯行,是故事的发展阶段,诸多情事,以时间先后为序,逐一加以交待和描述,使荆轲其人的形象越来越饱满。其中易水边饯行一段的场面描写,为突出荆轲的气质、性格、乃至整个精神风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极力地渲染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氛围,也为故事高潮的到来做好必要的铺垫。紧接着“图穷匕首见”的壮烈场面,刺杀未遂后“荆轲废,乃引其
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无语凝噎,不知该如何评论这位无畏的刺客,比起曹沫、专诸、聂政这三个人来说,荆轲算是死不瞑目,没有能报答太子丹对他的知遇之恩,比起豫让,豫让至少,“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
我同情荆轲,但这六个人中我最敬佩的不是他。我最敬佩的是哪个所占篇幅最短最短的高渐离。没有人要求高渐离去刺杀秦王,荆轲也没有跟他说过“兄弟,我要是没成功,你一定要帮我完成心愿”,没有人,真的没有人甚至是暗示,从没有过。他没有知遇之恩,挚友荆轲也和他的关系仅仅是你击筑我歌唱。但这个小人物太令我感动了,起初只是隐姓埋名,为躲过杀身之祸,只是为了亲近秦王,他才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代价呢?代价是什么?被熏瞎了眼睛,只是为了完成知己的心愿,让自己的知己能在地下安息,看完最后的故事,我觉得太史公的安排太完美了,虽说是按照时间顺序,但最感人的故事留到了最后,为整个春秋时的刺客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超越了知遇之恩,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心灵的共鸣、交流,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距离、甚至连生死的界限都阻挡不了他们。
刺客们时刻徘徊在生与死之间,这也就是他们的伟大吧。 篇二:刺客列传读后感
《刺客列传》描写了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六个人的事迹,始于曹沫,终于高渐离,他们的悲剧性也在逐步加强,只有曹沫一人全身而退。这六个人之中,知名度最高的无疑是荆轲,荆轲的事迹被千百代文人墨客传唱,可其余五个人被淹没在历史的风尘之中,不为大部分人所知晓。其实,他们六个人的事迹都是令人扼腕叹息,荡气回肠。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被豫让提出来,就成了刺客的信条,他们不顾家人,不计生死,就是为了“知己”这两个字。前面已经说过,荆轲的知名度最高,可是现在看荆轲与太子丹的交往,
其中掺杂了太多的利益,并算不得是知己。唐朝司马贞《史记索隐》转引来注解《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荆轲与太子丹游览东宫,荆轲拾瓦投蛙,太子丹捧着金丸给荆轲。他们又一起乘千里马,荆轲说千里马的肝好吃,太子丹就杀了千里马把肝给荆轲吃。荆轲在宴席之上说歌女的手美,太子丹就把歌女的手剁下来放在玉盘里送给荆轲。太子丹的所作所为,实在是有谄媚之嫌。荆轲虽然为人深沉好书,与贤豪长者相结,但是也是郁郁不得志的,每天和狗屠、高渐离在市集之上相乐相泣,旁若无人。太子丹对荆轲也算是有“知遇之恩”了,但是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说君子之间的交往不掺杂利益,可太子丹与荆轲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连荆轲也说“太子遇轲甚厚”。所以太子丹为荆轲准备好要去咸阳时,荆轲准备等自己的同伴,但是太子丹并不信任荆轲,以为荆轲要反悔,试探地说“丹请先遣秦舞阳”,他们连朋友之间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更谈不上是知己。太子丹对荆轲不薄,荆轲去刺杀秦王,就有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意味。
但是,古往今来似乎没有人去注意这些,荆轲成了千古刺客的偶像,这和太史公偏爱荆轲有关,《刺客列传》里,荆轲所占文墨最多,其故事性也最完整,还有他身边诸如田光先生、高渐离等一批朋友所渲染出来了强烈的悲剧氛围。文人墨客也写诗作赋咏叹荆轲,例如陶渊明《咏荆轲》中说:“其人虽己没,千载有余情。”这其中自然也有荆轲他一诺千金,视死如归的缘故,但是《刺客列传》其他五人并不缺乏这一特点,所以,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与其他五人相比,荆轲的敌人是秦始皇。
秦始皇他“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虽然他并不是完美的,他誉满天下同样也谤满天下,可这并不能抹杀他奠定中国封建王朝基础的功勋。而一个人所能达到的高度,通常是由他的对手来决定的。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历史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竟然敢刺杀他的荆轲当然也在历史上扬名。尼采说过,慎重地选择你的朋友,更慎重地选择你的敌人,朋友可能影响你的成就,敌人会决定你所能达到的高度。所以,遇到一些人做
出一些事,不要随便去和他理论生气,不是所有人都配当你的敌人。 《刺客列传》里,最成功的刺客要算曹沫了,曹沫挟持齐桓公,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逼齐桓公交出了侵占鲁国的土地,自己又全身而退。专诸虽然达到了自己目的,以鱼肠剑杀了吴王僚,可自己也丢了性命。接下来的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不仅没有完成任务,自己也丢了性命。而且秦王因为被荆轲行刺大怒,发兵攻燕,逼迫燕王喜杀了太子丹,为燕带来了祸患,但他们都是义薄云天、视死如归的死士,其悲剧结局可歌可泣,读来荡气回肠。我认为这其中最令人扼腕叹息的一位,是高渐离。
严格来说,高渐离并不是《刺客列传》里所描写的刺客之一,他是在荆轲刺秦王环节里出现的人物,只是一个陪衬荆轲的存在。太史公没有提到高渐离会什么武艺,与其他五位刺客将军、武士的身份相比,高渐离是一名乐师。在易水河
畔送别荆轲时,流传千古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是高渐离为荆轲践行之作。似乎在这个时候,高渐离就已预见到荆轲悲剧的结局,并决定自己也踏上这个没有回头路的征途。这是何其悲壮的画面!他与荆轲的友情可见一斑!当秦始皇通缉太子丹和荆轲的门客时,门客们都潜逃了。高渐离更名改姓给人家当酒保,伺机接近秦始皇。秦始皇因为爱惜他的才能,熏瞎了他的双眼,令他击筑,高渐离便把铅放进筑中,再进宫击筑靠近时,举筑撞击秦始皇,当然没有成功,被杀。但是这个时候,秦始皇已吞并燕国,这时再刺杀他,已没有什么意义。更何况,高渐离不会武功,他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然而高渐离这个击筑国手却义无反顾,这似乎有些寻死的意味。或者,他只是想已一死来告慰荆轲这个朋友,这个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他只是为义而死,其中不掺杂任何的金钱、收买、报恩、等等龌龊,死得轰轰烈烈。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的诗句描写了一个冷酷无情却又侠肝义胆的刺客。刺客,或者说杀手,这个职业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是古老传统却又有着奇特的旺盛生命力。
但是,春秋战国那个君子之间争霸的时代过去,“士为知己者死”的刺客也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阴冷的暗杀、丑恶的血腥,这怎么不令人怀念那些舍生忘死、舍生取义的刺客豪侠! 篇三:《刺客列传》读后感 《刺客列传》读后感
刺客,指古代讲信义的侠士和勇士。其中有两类,一是“士为国(民)事者死”,一是“士为知己者死”。不论是出于哪一种原因,他们都是那种不惜生命达成自己的义的人,这其中表现出的反强暴、勇敢、果断、尽全力相搏的精神仍值得现代人学习。
然而除了这扶弱拯危、不畏强暴的精神外,一些刺客的原则性也很让我佩服。严仲子在聂政贫困之时去结交拜访他,奉黄金百镒作为送给他母亲的礼物,但聂政拒绝了他的请求“臣所以降志辱身局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聂政的原则是孝,是亲情。
豫让则“入襄子宫中涂厕”“又漆身为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可以说是为了行刺,屈辱尽了自己。有朋友向他建议说可以装成侍奉赵襄子,借机亲近他后杀掉他。但豫让义正言辞地拒绝了,谓“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者也”。豫让的原则是忠诚、专一。
“太子迟之,疑其悔改”“荆轲怒,叱太子”,荆轲因为太子的不信任而大发雷霆,这里体现出的是相互信任、相互理解(从豫让的事例来看,高渐离击秦采取的方法就类似于那位朋友所提到的,但我认为是秦始皇半强制性地请他来击筑,而且两个故事的背景也不相同,所以如果有人说高渐离“二心侍主”我认为是不妥当的)。
他们总会坚守着自己的这些原则,一旦有人触犯便会显出刚烈的本性来,绝不屈服妥协。
下面再来看看各刺客行刺的目的吧,如果硬要按“士为国事者死”、“士为知己者死”,那曹沫、荆轲、高渐离是前者的代表,专诸、豫让、聂政便属于后者了,但每个故事又有些微妙的不同。
曹沫劫齐桓公没有任何事先的商量,曹沫可以说是一介武夫吧,
我认为驱使他行动的,应该是他骨子里的正义感,他觉得齐桓公侵犯他国领地是以强欺弱,应当归还侵地,这也可能是他下坛后“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原因吧,因为他坚信自己做了正确的事。
对于专诸,原文的描写就只有一句专诸分析吴国情况的话,认为刺杀时机到了,“是无如我何”表现了他对刺杀结果的自信,公子光应当坐上王位,但我总觉他行动的理由只是侍奉好主子、做好自己的事罢了。
豫让的行为倒确实让我感动,他与智伯的友谊之深厚,使他三番五次地委屈自己去刺杀赵襄子。但同时他也是个非常讲义气的人,最后被抓并没有反抗。假如他最后拼命反抗一下如拿刀去提赵襄子而终被卫士杀死,估计也会被赞美成以命相搏、勇气可嘉吧,但这并不符合他的义。我认为他有可能被赵襄子当时表现出来的理解所打动,第一次行刺未果、赵襄子甚至认为他是有义之人将他放了,所以出于义气而没有做最后的反抗。
聂政则是在多年除服后主动去寻找严仲子并为其报仇,为了防止别人认出他来还“自皮面绝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十分悲壮,他应该是为了报仲子知遇之恩吧。
荆轲之刺秦,我认为不仅有“为国事者死”,田光先生以死激荆轲,所以这其中也可能有“为知己者死”。太子丹其实早就暗示想采取刺杀行动,但荆轲迟迟没有进展,可能他心中本是不赞成这种方案的,若是想结束秦王的暴政,他大可以早点行动,所以我认为荆轲觉得刺秦是万不得已的极端手段,他更多地是想保护燕国,完成田光先生的遗愿罢了,这样看来,“为知己者死”的因素倒更重要。
慢慢分析后,我不禁对刺客的本质生出疑问来:除曹沫、豫让外,其他几人的行刺几乎都是跟人谋划好,且多出于“为知己者死”,说通俗点也就成了私人恩怨(曹沫的劫还是堂堂正正地在众人之前,也没了“暗杀”的意味,让我佩服;豫让最后刺衣报仇,与其他刺杀的意义也不相同)。有人也许会说聂政刺韩相也让人感动,但我其实觉得聂政有些不善思考,
严仲子本身作为“诸侯之卿”应是有些谋略的,挑其贫困之时来结交是可能的,而且在聂政拒绝之后几年都没再来找他,当初可能只是想托付任务罢了,说“知己”便有些勉强。有人说荆轲刺秦是为了结束暴政,毕竟太子丹也是作为贤君的形象出现在《史记》中,但其实太子丹的负面评价还是很多的,司马光说:“夫其膝行、蒲伏,非恭也;复言、重诺,非信也;糜金、散玉,非惠也;刎首、决腹,非勇也。要之,谋不远而动不义,其楚白公胜之流乎!”这样看来,荆轲仿佛也成了太子丹私人恩怨的牺牲品。
的确,那个时代侠义之风盛行,反侵伐、反强暴,不惜以身冒险以献国,这种在个人身上显现出的气节可歌可泣,但有时也许会被人利用,悲壮牺牲。古代有仇必杀的想法也与现代思维完全不同,为了杀掉仇人不惜重金找寻刺客的现象屡次出现,但这种轻视生命的想法是不可取的,应当用其他的方法冷静处理才好。豫让的刺衣报仇的举动也正体现了这一观点,当然,他当时肯定不是像这样思考的,不过较其他行刺来说,我认为他的选择是最能让我接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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