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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 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022-01-19 来源:易榕旅网
东建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更好地立足本职工作,整体提升集团公司的运作效率与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东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佛东集字[2011]03号)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考核原则:以员工的经营业绩、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第二条 考核范围:除按《公司章程》规定由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考核期限: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提拔前组织考核。年度考核应在下一年度的1月10日前完成;任期考核安排在每一届班子任期第三年的第四季度进行。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具体考核内容可由考核者结合本单位(科室)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细化。

①德(占30%):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忠诚度、责任感、敬业精神等; ②能(占15%):岗位需具备的工作技能和相关知识,包括:执行力、协调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

③勤(占10%):对本职工作的精神状态,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等; ④绩(占45%):为任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效果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有具体经营指标者,以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主。

第五条 考核办法:

①年度考核:以年度工作实绩为依据,能够定量考核的,以定量考核为主;不能定量考核的,以定性考核为主。

②任期考核:以考核任期内的工作实绩为主,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③提拔前组织考核:重点考核过往工作实绩,关注一贯工作表现,注重发展潜力。

第六条 考核评定总分为100分,[90,100]为优秀,[75,90)为称职,[60,75)为基本称职,[0,60)为不称职。考核结果应反馈给员工本人,并作为对员工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 对总经理室成员的考核

第七条 对总经理室成员实行任期考核,具体由集团公司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集团公司考核小组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由党委、纪委、党委办、办公室、财务科派员参加,考核小组人员名单由董事会确定。

第九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任期内非职业经理人企业的经营业绩、班子建设、土地储备、资金状况、企业资质、人力资源、企业信誉等。

第十条 考核程序:

①考核对象提前5天将述职报告送交考核小组。

②考核小组进行摸底,广泛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全面掌握考核对象情况,其中以考核对象工作目标、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或重大事项等为主。

③召开考核专题会议。考核对象述职(述职后离开)——考核小组作简单点评与分析——与会人员作无记名的书面考核评分。

④考核小组单独征求分管领导与相关主要人员的意见。

⑤考核小组向董事会提交考核报告。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对象任用、退出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优秀或称职者,将作为晋升、续聘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者,本人要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考核为不称职者,将予以降职、降薪处理。

第十二条 总经理室成员任期考核情况,一式两份,一份送董事会,一份由党委办归档。

第三章 对本部科室员工的考核

第十三条 对本部科室员工实行年度考核,其中:科室正职由主管经理负责考核;对科室副职及其他员工的考核,由各科室正职自行制定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员工岗位职责以及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 本部科室正、副职的年度考核情况,一式两份,一份由主管经理留存,一份由党委办归档;科室其他员工的年度考核情况,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科室留存,一份由办公室归档。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评定为优秀或称职者,将作为晋升、续聘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者,本人要提交书面的整改报告;对考核为不称职者,给予降职、降薪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者,经董事会同意,对其实施降职、降薪处理,严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章 对职业经理人及其班子成员的考核

第十七条 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对职业经理人企业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年度考核。

第十八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集团公司赋予职业经理人的职责,集团公司与职业经理人签定的年度经营责

任书与任期经营责任书中的约定。

第十九条 考核办法: ①年度考核

结合年度经营责任书,根据所在单位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财务科审核职业经理人企业财务数据,资监委出具年度经营考核结果报告,报董事会审批。

②任期考核

结合任期经营责任书,对任期内管理企业的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设备运作状况、企业人力资源状况、企业资质、企业信誉等,由集团公司考核小组考核,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集团公司与职业经理人签定的《年度经营责任书》和《任期经营责任书》中的奖惩规定处理。

当企业出现一年未能完成年度盈利指标时,由职业经理人提交全面、客观、深刻的报告,经资监委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处理;当企业出现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年度盈利指标时,经董事会同意,对该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实施降职、解聘处理,对其班子成员实施减薪处理。

第二十一条 职业经理人及其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情况,一式两份,一份送董事会,一份由资监委党委办归档。

第五章 对非职业经理人企业正职及班子成员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对非职业经理人企业正职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对企业班子其他成员实行年度考核。

第二十三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集团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以及集团公司与企业经营责任人签定的项目委托经营任务书与年度经营责任书中的约定。

第二十四条 考核办法 ①年度考核

结合年度经营责任书,根据所在单位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办公室出具非职业经理人企业年度经营考核结果报告,报主管经理加具意见,总经理审批,抄报董事会。

②任期考核

结合任期经营责任书,对任期内管理企业的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企业人力资源状况、企业资质、企业信誉等,由集团公司考核小组考核,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五条 非职业经理人企业正职及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情况,一式二份,一份由办公室留存,一份送党委办备案。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集团公司与非职业经理人企业正职签定的《年度经营责任书》和《项目经营责任书》中的奖惩规定处理。

当企业出现一年未能完成年度指标时,由企业正职提交全面、客观、深刻的报告,经总经理室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处理;当企业出现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年度指标时,经董事会同意,对非职业经理人企业正职实施降职、解聘处理,对其班子成员实施减薪处理。

第六章 对下属企业员工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 对企业一般员工实行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一把手”负责。 第二十八条 有量化指标的员工,根据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核;没有具体量化指标的员工,根据工作完成情况与工作表现,提交当年年度工作总结,由所在单位进行层级考核。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或称职者,将作为续聘、晋

升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者,要提交书面的整改报告;对考核为不称职者给予警告、降薪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者给予降职、降薪处理,情况严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十条 非职业经理人企业一般员工的年度考核情况,一式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送办公室备案归档;职业经理人企业一般员工的年度考核情况由职业经理人企业归档。

第七章 提拔前组织考核

第三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内部提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应当进行提拔前组织考核。

第三十二条 提拔前组织考核,在董事会(党委)的领导下,由集团公司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拟提任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发展潜力、拟任岗位的工作要求等。

第三十四条 提拔前组织考核的考核程序: ①考核对象提前5天将述职报告送交考核小组。

②考核小组进行摸底,广泛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全面掌握考核对象情况,其中以考核对象工作目标、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或重大事项等为主。

③召开考核专题会议。考核对象述职(述职后离开)——考核小组作简单点评与分析——与会人员作无记名的书面考核评分。

④考核小组单独征求分管领导与主要人员意见。

⑤考核小组综合各方意见后,约见考核对象面谈。通报主要考核情况,重点听取考核对象对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思路与具体措施。

⑥面谈后,考核对象向考核小组提交今后工作设想与做法。 ⑦考核小组向董事会提交考核报告。

⑧考核反馈。考核报告通过董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考核小组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中层副职以下职位的提拔,其提拔前考核,由所在单位“一把手”负责。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六条 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建议可参照本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企业实际制订。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暂行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佛山市东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员工考核 实施细则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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