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纳税管理,防范纳税风险,规范纳税业务流程,正确履行企业纳税义务和社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是集团公司纳税管理工作的宗旨,塑造诚信纳税形象是集团公司纳税管理工作的目标。
第三条 纳税管理中涉及税收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不再重复。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第二章 纳税组织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纳税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项目公司的纳税管理制度;
(二)研究税收法规及相关政策,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并为项目公司提供税收政策咨询、纳税指导;
(三)组织制订与实施项目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审核纳税规范及纳税筹划项目方案;
(四)组织项目公司纳税评估,提供重大投资项目及合同评审的税务咨询和审核。
(五)项目公司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及缴纳。 第七条 项目公司纳税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订项目公司纳税规范要求; (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及缴纳;
(三)组织制订项目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并实施; (四)组织实施纳税风险评估;
(五)建立与维护税企关系、落实税收政策、接待税务检查。 第八条 项目公司纳税管理职责:
(一)按照公司纳税规范要求实施纳税日常管理:包括流转税发票的取得与核算,异地经营流转税预缴;
(二)按照公司要求实施纳税风险评估和纳税筹划; (三)实施税收政策,接待税务检查。
第九条 项目公司财务部门的税务管理岗位由会计兼任。 税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办理与税务机关日常税务事项;
包括:1、办理税务登记;2、购买及开具各类发票;3、各项税金(费)的计提、申报缴纳;4、对接税务检查;5、其他涉税工作
(二)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实际情况进行税务筹划,监测公司内部税务风险提出相应方案;
(三)负责对公司经营业务中涉税事项提供税务专业支持; (四)及时了解和熟练掌握有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必要时组织培训;
(五)其他涉税事项。
第三章 纳税申报管理
第十条 纳税核算
(一)税务核算工作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会计政策执行,依法设置账薄,根据真实、合法、有效原始凭证进行税务核算;
(二)各项税金的计提必须由财务负责人进行二级复核; (三)项目公司在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前,需将应缴税金计算依据提交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 项目公司必须在法定的纳税期限内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每月税金申报缴纳前应当复核所申报的数据与账面是否一致,复核一致后方可提交,经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申报缴纳。
第十二条 项目公司应以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申报形式进行申报并及时获取纳税申报回执,需要报送纸质报表和相关资料的必须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申报完成后,将申报表妥善保存并定期归档。
第十三条 项目公司对各项税金的缴纳应建立台账(见附件一)按期将纳税申报表与台账装订成册。
第十四条 发票管理
(一) 财务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领购、保管、使用、缴销等管理工作;
(二) 项目公司需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管和使用、开具、接收发票,严禁非法印制、转接、代开、虚开及伪造发票。
(三) 项目公司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认证抵扣;
第十五条 纳税档案管理
(一) 应妥善保管各项纳税档案,纳税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税务登记资料、发票领购簿、发票抵扣联、纳税申报表、外部鉴证报告、税务机关的批复等,对于税务档案保管应编制保管清册(见附件二),当年的纳税档案由税务管理岗保管,每年5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税务档案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
(二) 涉税业务档案的查阅、装订要求、保管期限及销毁程序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纳税培训管理
(一) 财务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税务管理岗和涉税会计核算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二) 财务部门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完成后一个月内对业务经办部门相关人员组织票据管理知识、发票鉴别等内容培训,
防范发票风险;
(三) 在税收法律法规变化时组织学习培训。
第四章 纳税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 纳税风险识别
(一) 主动识别业务及交易中的纳税风险;
(二) 密切关注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动,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做好新旧政策法规的对比分析,及时掌握纳税风险。
第十八条 纳税风险评估每年执行一次,在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新增重大经济业务时可临时增加,纳税风险评估由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实施,在自身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可聘请具有资质和专业能力的机构实施。
第十九条 项目公司在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财务检查、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问题,应分析是常规性问题还是偶发性问题,形成整改方案,报集团公司资管财务中心备案。
第二十条 项目公司接受税务部门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时,及时向集团资管财务中心汇报有关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集团资管财务中心备案。
第五章 纳税筹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提高纳税筹划意识,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和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研究,开展合法、有效的纳税筹划活动,合理
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第二十二条 开展纳税筹划应以法律、规章为准绳,以降低集团公司整体税收负担为目的,进行必要的成本效益分析和综合性考虑。
第二十三条 纳税筹划实施
项目公司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制订筹划方案,组织业务部门、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最终纳税筹划方案报集团资管财务中心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税金计提、申报、缴纳、资料归档流程><税务管理员><账务复核人><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每月结账前根据本月经纪业务计算税金<计提税金>审核有误提交<税金复核>审核审核无误有误提交提交<缴税审批>每月申报期内编制纳税申请表审核审批有误批准<税金缴纳>填制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完成后<税务资料归档>装订申报表、填制缴税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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