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入园、离园制度
一、新生入园必须经幼儿园批准,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正式通知后,携带户口簿、体检表、计划免疫证等,按规定日期来园办理入园手续,过时不予补报。
二、幼儿应于7:30-8:30来园,8.30后不备早餐, 下午4:30--5:30为离园时间。接送幼儿使用“幼儿接送卡”或持有效证件到保卫科填写接幼儿登记表。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4:30前拒绝接幼儿(特殊情况除外),5:30以后离园者需提前给班上老师打电话。
三、星期六、日幼儿不来园。寒暑假留园必须先办理留园手续。
四、凡幼儿因患传染病不能来园,或幼儿因病、因事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五、幼儿因病、因事须提前填写书面请假单,也可在请假的前一天打电话到园长室或班上老师请假,幼儿园按实计退伙食费。
六、幼儿未到毕业,中途需要退园时,家长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好结算退园手续,以便备案。
七、学期结束时,幼儿园应向家长发放幼儿生活、学习情况报告单。下学期开学时,必须带报告单,按规定时间来园办理新学期入园手续,过期不予补报。
八、幼儿毕业离园时,除幼儿园组织有关毕业活动外,家长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好结算
手续后方可离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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