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路基处理
(1)非适用材料处理
①路床顶面或路基挖至规定断面,如仍遇有非适用材料或不良土质,按工程师指示的范围和深度将其挖除或进行处理,挖出的非适用材料立即运走废弃,超挖部分回填前,先进行必要的断面测量,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换填以适用的砂性土分层回填并碾压至图纸要求或与其毗连路段相同的高度和密实度。
②在暴露出的挖方是适用材料和非适用材料相混杂的地方,将分别开挖、移运。适用材料供填方使用,且不被非适用材料污染。已污染的材料按弃方处理。
(2)不良地基处理
①路基侵占水塘,水塘废弃地段:清除表层淤泥,分层填筑渗水性土或硬质岩开山石碴至塘埂标高再回填砂砾石垫层,再填筑路堤。潮湿路段路基填土高度小于1.5m时将基底换填30cm级配碎石后填筑。
②路堤坡脚侵占水塘:采取围堰、抽水清淤。再分层填筑渗水性土或硬质岩开山石渣至塘埂标高,开山石渣顶部设置0.2m厚砂砾石垫层,再填筑路堤。平塘埂标高设置边坡平台,平台宽度4.8m(含排水沟1.8m),平台以下边坡坡率放缓一级。施工中采用M7.5浆砌片石护坡+浆砌片石脚墙基础,平台以上边坡同一般路堤边坡防护。
③软土路堤:本段零星分布河流阶地相和谷地软土,厚度一般小于3m。施工时采用挖淤换填方案,用机械将淤泥挖除后分层填筑透水性材料。碎石、中粗纱、砂砾石等。
④潮湿路段路堤:本区域降水量大受地形`条件的制约,部分路段路基填土高度较低,有部分路段为零填挖地段。为保证路面不处于潮湿甚至过湿状态,路基填筑时采用换填砂砾石等渗水性材料。a当路基填土高度大于1.5m时,采用正常路基填筑方案。b填土高度小于1.5m时或挖方路基,路床范围内地基土不满足要求时,换填级配碎石;若路床地面一下为软塑粘性土,则路床及其以下30cm换填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对于山体裂隙水发育的挖方路段设置盲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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