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教学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2012届毕业生已临近毕业,为保证本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班后阶段的教学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尽快通知到相关人员,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不可拖延,以免影响整个学校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周责任 星期 时间要求 工 作 内 容 次 单位 5 5 6 7 8 周一 周四、周五 周五 周五 周一到周五 周六、日 周五 星期日 3月12日前 1.提供核准后的毕业班清考名单及考试科目 2.上交往届未获得毕业证需补考的学生名单及考试科目 编制、发放《毕业班清考考试安排表》 按照考试安排所需要的试卷份数,各院系准备试卷并交到教务处 1.分装试卷 2.清考、往届未获得毕业证需补考的学生补考 1、 公布非师范专业普通话测试不合格名单(要求二乙以上) 2、 5月初安排不合格学生清考 1、 完成毕业班本学期课程课堂教学。 2、 教材结算开始 12 星期日 13 周一前 5.6前 5.13前 结束毕业班本学期课程随堂考试。 完成毕业班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 各院系完成毕业生成绩档案清查工作 教材结算截止 周一至周日 14 周二 周三 15 周五 17 周五 5.25以前 6月15前 5.15前 5.23以前 5.14~5.20 各院系按要求录入、上交各种考试成绩(含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成绩及学生照片),过期不再补录(交)。 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和优秀论文推荐工作,上交《毕业论文情况汇总表》。(毕业论文前期工作由各系自行安排) 完成毕业生所有成绩归档和学位审查工作,上交不能毕业按时毕业的学生名单以及《学位授予情况审查表》 完成全院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审查; 上交《学生历年成绩表》(一式三份) 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各院系 教务处 教务处 各院系 教务处 各院系 语委办 各院系 教材科 教务科 各院系 各院系 教材科 各院系 办公室 质量科 各院系 学籍科 各院系 学籍科 学籍科 师资科 3月15-16日 办理清考手续 3月23日前 3月30日前 4月2-6日 4月7-8日 4月20日 4.30日前 9 11 注:如有特殊需调整某项工作,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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