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解读《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
2024-01-21
来源:易榕旅网
一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圈 海关总署解馕 《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13货物集中 繁进出的保税货物可以适用集中申报方式办 中申报手续。 (四)集中申报货物的归并报关原贝I (见第十四条) 《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归并为一张报 申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海关总 理通关手续。另外,中国境内其他地区进出 署令第16g号)已于2008年1月4日经海关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货物, 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月24日公布, 除海关另有规定以外,也比照本办法办理。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该《办 集中申报方式只能作为解决特殊情况的一种 法》是为了便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申 报手续,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规范对 特殊申报方式,不宜随意扩大 关单的所有清单,在进出境口岸、经营单 位、境内收发货人、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二)集中申报的基本模式(主要见第 起运国(地区)、装货港、运抵国(地区)、 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 运输方式栏目以及适用的税率、汇率方面必 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不久前, 海关总署有关人士就《办法》进行了解读。 四条) 须保持一致,这些项目如果存在不一致,赫 集中申报基本模式分为“清单申报”和 必须分割为若干张报关单分别报关。 “报关单申报”两个阶段,即货物进出口时 (五)集中申报货物进出口日期的认定 制订《办法》的背景意义 企业先采用清单申报,海关验放货物,事后 (见十六条、第十八条)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海关按照接受 清单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计征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申报管理规 企业对规定期限内进出口的货物集中累计填 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公布)第十九条规 制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模式。 定,经海关批准,进出13货物的收发货人、受 (三)集中申报的期限 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向指定海关办理集中申 (见第九条、第十三条) 报手续。集中申报是一种对公路13岸频繁进 出、通关时效要求高的货物所采取的特殊通 关方式,多年以来,部分海关已经对加工贸 易、鲜活商品、书报杂志等货物实施了集中申 报方式管理,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企业合法 进出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加强 海关执法的规范性、协调性和统一性,特制定 本《办法》对集中申报通关方式予以规范。 集中申报期限是:“经海 关核准可以适用集中申报通 关方式的收发货人,应当在 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 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 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 装货的24小时前填制《集中 申报清单》向海关申报”。超 过这一期限申报的,应当以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22条。现就《办法 主要内 容说明如下: 报关单方式申报;构成滞报 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滞报金。 在集中申报之后,相对人应当根据《办 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一个月内以《集中 第十八条则规定,海关对集中申报的货物以 报关单上的“进出口日期”为准列入海关统 计。此外,在报关单申报时,海关程序能够 (一)关于集中申报适用范围的规定 (见第三条、第十九条) 集中申报的适用范围是:通关时效要 求高的鲜活商品、书报杂志以及公路口岸频 申报清单 申报的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 查找到清单申报的日期,并按照清单申报之 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货物在次月10日 之前、保税货物在次月底之前到海关办理集 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计算税款。o 编辑:卢小平 大经贸.2008年第5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