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优
惠政策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萍府发[2011]1号 【发布部门】萍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16 【实施日期】2011.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
(萍府发〔20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萍乡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优惠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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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步伐,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一批成长性
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上市做大、做优、做强,在《萍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上市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萍府发〔2008〕6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扶持企业上市的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扶持奖励政策的激励促进效应,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募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筛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梯度推进工作思路,推动企业分层分批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大力培育拟上市企业群体;坚持分类指导,鼓励企业多渠道上市。力争到2015年,全市上市公司达到2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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