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处罚分析报告①杨海平②白焘
(内蒙古银行
呼和浩特
010010)
银监会在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布的行政处罚共1305件,罚没金额合计下,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34609.93万元。其中银监会公布罚单0张,各地作的指导意见》,并大力开展了“三三四十”系列银监局公布罚单495张,银监分局公布罚单治理行动。2018年相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810张。由于银监系统罚单的公布有一定滞后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整性,本文仅统计截至2019年7月6日已公布的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
《2018年整治银行罚单,可能存在部分6月份开具的罚单尚未披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
等文件。2019年5月,银露,对文中数据造成一定的偏差(见图1)。
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图1罚单数量月度分布
规建设”工作的通知》,旨在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果,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本文对截至2019年6月末,银监系统披露的罚单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以行政处罚为切入点,对监管维度、处罚力度和惩戒重点等进行分析,旨在更好的理解二、罚单数据分布的多维度统计和把握监管层的管理方向,进而规范自身经营(一)从作出处罚的监管机构地域划分
行为。
图2各地监管局罚单分布情况
一、罚单数量和金额总览
自2017年以来,我国银行业监管向着力度大、范围广的严管趋势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通报,我国原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36个派出从图2可知,银监系统的36个派出机构机构,2017年共作出行政处罚3452件,数量达中,除西藏和深圳未作出处罚外,其余银监局/到2016年的3倍,其中处罚机构1877家,罚没银监分局在本年度均作出行政处罚。
金额合计29.3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547名,其中,内蒙古银监局及银监分局作出的39罚款合计3759.4万元。2018年共作出行政处罚件行政处罚中,国有银行17件,罚没金额合计3311件,相比2017年有所减少,其中处罚机构474万元;农村商业银行9件,罚没金额合计1600家,罚没金额合计19.51亿元;处罚责任人603万元;村镇银行6件,罚没金额合计95万员1711名,罚款合计13106.19万元。
元;农村信用社5件,罚没金额合计125万元;截至2019年6月末,银监系统在官网上公
政策性银行1件,罚没金额合计20万元;
邮政淤行业于本协会特杨文海平是内蒙古自治区约研究,中国员人,上民海银行“草原英金融研究与法律生才部”研究博士,
创新团队科研项目
院北特京大约学光华管理学“中小银行院博士后。转型发展研究”中央财经阶段性成果。研究员,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计划,大学证券现任期货内蒙古银行研究所研究董事员会,风北险京管理委员财富管理会副主任、战略部总经理、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内蒙古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NORTHERNFINANCEJOURNAL003专题储蓄银行1件,罚没金额20万元。作出处罚的理由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信贷业务、案件信息报送、高管任职、银行承兑汇票、内控管理违规等多个方面。
(二)从被处罚金融机构性质划分
为便于比较和分析,本文将被处罚金融机构划分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村镇银行(见图3)。
图3银行类金融机构罚单数量分布统计
(三)从被处罚对象的类型划分
开具罚单的形式包括三种情况:
只罚机构、只罚个人和既罚机构又罚个人。本年度上半年披露的1,305张罚单中,对机构的罚单有684张,对个人的罚单有621张,对机构和个人同时开具的罚单有21张(统计时将该类计入对机构的罚单数据中)。
NORTHERN(四)从处罚类型划分
银监系统对机构作出处罚的类型包括:(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责令改正;(4)责令FINANCE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个人作出处罚JOURNAL的类型包括:(1)警告;(2)罚款;(3)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4)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其中罚款和警告处罚对
004机构和个人均可适用,其他几种只能适用于机构或个人;以上处罚种类既可单独执行也可以合并执行。
本文在统计时,将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涉及到的金额,合并为“罚没金额”。2019年上半年,对机构的罚没金额合计33292.36万元,对个人的罚款金额合计1317.57万元。银行类金融机构本年度上半年收到的罚没金额如图4。
警告的处罚多针对个人开出,本年度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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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银行类金融机构罚没金额统计
年开具的罚单中,对个人处以警告的罚单共489张,占个人罚单总量的79%,其中有326张是单独处以警告,有163张是与其他处罚类型合并处罚。
取消任职资格和禁止从业资格的罚单仅针对个人开具,相对警告而言,其惩戒力度更大,具有更强的威慑作用,本年度上半年开具的罚单中,包含取消任职资格的罚单共有64张,占个人罚单总量的10%;包含禁止从业资格的罚单共有68张,占个人罚单总量的11%。
责令改正和责令予以纪律处分的罚单仅针
对机构开具,这两种罚单开具的数量为73件,占机构罚单总量的11%,都是与罚款并处,没有单独处罚的情况。
(五)从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划分
作出一项行政处罚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处罚的事项违反哪条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这是作出处罚的前提;二是所作的处罚种类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这是作出处罚的结果。
通过银监系统已披露的罚单看出,明确列示条款的罚单数量较少,且所援引的法律法规种类较为庞杂,具体包括信贷、票据、同业及理财等银行业务规章制度,
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案件防控、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对机构开具的罚单处罚依据多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个人开具的罚单处罚依据多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大量适用的主要原因在于该条第(五)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为兜底性条款,可以适用于各类违法违规事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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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该条的规定也较为宽泛,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即可对责任人员处以警告、罚款直至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等力度不等的处罚。
(六)从处罚理由的类型划分
处罚理由作为一项行政处罚的核心要素,既能体现银监系统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重点领域,也能暴露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容易引发风险的高危领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需重点关注的内容。由于罚单中处罚理由部分内容庞杂,为充分揭示银监系统监管内容,本文对案由作了尽可能详细的分类统计,共包括14大类,依据该14类处罚理由作出处罚的情况如图5。
图5行政处罚事由分析
三、典型处罚案由分析(一)信贷业务违规
信贷业务作为银行机构最主要的资产业务,由于其开展范围广泛、数量庞大,因此成为监管的重点领域,受到处罚的数量也最多,本年度上半年共开具罚单551张,占罚单总量的42%。为了尽可能详细地分析此类处罚事由,本文根据处罚情况对信贷业务违规的行为进行了细分,包括贷款“三查”不严、违规发放贷款、贷款业务违反审慎经营原则以及其他类,具体处罚情况如图6。
1.贷款“三查”不严。通过上述数据统计,
贷图6信贷业务处罚事由分析款“三查”不严是信贷业务违规的第一大高发领域。由于贷款“三查”不严而开具的罚单共328张,占信贷业务违规罚单的比重为60%。针对该类事由,部分罚单处罚理由中仅写了贷款“三查”不严,另有一部分罚单具体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
,处罚情况如图7。图7贷款三查处罚事由占比情况(1)贷前调查。“贷前调查”违规的罚单共83张,占比25%,处罚理由主要包括: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前未发现虚假凭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背景不真实;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等。
(2)贷中审查。“贷中审查”违规的罚单共27张,占比8%,处罚理由主要包括: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未严格落实贷审分离要求;
相关授信业务未对交易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信审会、投委会机制不完善等。
(3)贷后检查。“贷后检查”问题是贷款“三查”处罚的重点,共开具罚单175张,占比53%,其中“贷后检查”又以“贷款资金被挪用”为高频处罚情形,共开具罚单120张,占“贷后检查”罚单总量的69%。
以“贷款资金被挪用”
为处罚理由的情况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信贷资金违规向企业增资扩股;部分资金违规用于证券交易;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借款;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股权投资;违规发放贷款偿还
NORTHERNFINANCEJOURNAL005“专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贷款资金回流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办理存单、缴存保证金;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后回流借款人;异地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大额信贷资金被挪用;向借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
避免贷款资金被挪用的一个重要控制手段是贷款资金的“受托支付”,即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受托支付”是保证贷款用途与审批要求保持一致的有效监控手段,同时,在做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时,也要注意审核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形成一系列完整、有效的贷款审核发放途径。
上述“贷款资金被挪用”的统计中不包括“贷款资金被挪用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情形,加上这部分处罚,
则罚单数量将更多。“贷后管理”成为处罚的重点,跟银行机构贷后管理机制薄弱、认识不足有直接关系。由于银行间竞争压力大,机构间为了提高业绩背负较大的指标压力,工作重心倾向于拓展业务,而贷后管理无法创造效益,因此普遍存在贷款管理不被重视而流于形式的现象。
事实上,贷后管理作为整个贷款的重要环节,能够有效发现并控制风险,避免银行信贷资产损失,因此,应当在日后的工作中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形成有效的NORTHERN“贷后管理”
机制。(4)其他类。剩余43张罚单的处罚理由笼统表述为贷款“三查”不到位或贷款“三查”不严FINANCE格等。
2.违规发放贷款。因“违规发放贷款”开具JOURNAL的罚单数为139件,占信贷业务违规罚单总量的25%。大多数监管机构对处罚理由的描述较为笼统,仅为“违规发放贷款”,通过少数罚单的
006具体描述显示,该类处罚理由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为“为不符合条件的主体违规发放贷款”,具体行为包括:违规向关联方、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借名贷款;违规发放“假按揭”贷款;违规发放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超小额贷款以降低户均贷款余额;为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项目提供授信;向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增加授信等。
3.无法细分的信贷业务违规行为。
因“信贷专稿2019.12
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具的罚单共42张;另有其他无法细分的罚单42张,处罚理由包括:违规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发放部分住房按揭贷款时,违反贷款利率规定;虚增贷款规模;贷款业务内部控制执行严重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接受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发放贷款;贷款抵押物不合规等。由于该部分违规行为无法细分到哪一大类中,故本文在表述中将其统一归类为
“其他类”。(二)内控管理违规
因内控管理违规开具的罚单数量为171件,占罚单总量的13%,仅次于信贷业务违规。
1.在内控管理违规开具的罚单中,处罚理由最多的为“员工管理不到位”,共66件,占比39%。具体行为包括:
(1)经济方面的处罚理由包括:员工违规经商兼职;员工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违规经济往来;员工用贷款资金缴纳股金;员工参与赌博和非法集资;柜员侵占客户资金;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担任委派会计期间挪用库款;骗取他人资金;违法盗取客户资金;利用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与信贷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等。
(2)管理方面的处罚理由包括:员工行为排查管理不到位;对员工培训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代客保管;营销人员违规担保;拒不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超授权开展单位协议存款业务;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
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的私售行为等。
由于银行机构普遍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的现状,在对员工进行异常行为排查、社会关系排查、参与非法集资排查等过程中,存在排查流于形式,甚至有为应付检查伪造排查记录的现象。
由于员工管理不到位所引发的风险多为经济风险,因此在对员工进行案件排查时,可定期要求员工打印银行流水和征信报告,真实反映其财务及债务状况,以防范员工由于经济问题引发案件。同时对于员工对外经商办企业、参与赌博等问题,也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2.其他方面的内控管理违规行为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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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违规授权;内控不力,未严格执行自助设备加配钞操作制度;股东使用非自有资金入股;未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规定;基层负责人任职轮岗期限不符合规定;未对股东股权质押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用印制度执行不严;对分支机构非标准化操作管理失效,导致辖属分支机构放松内控管理要求;以虚列支出方式违规发放薪酬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9〕23号)要求,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开展强内控促合规建设”,以期通过增强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提升银行机构内控合规水平。银行机构应把握此次检查契机,
审视自身内部控制架构是否完善、各项制度流程是否有效,并在机构内部形成自发的合规意识和合规理念。
(三)票据业务违规
针对该事由开具的罚单有95件,占罚单总量的7%。根据罚单处罚理由,将票据业务违规的行为分为三类,各类票据业务违规的分布情况如图8。
图8票据违规情形分析
1.贸易背景不真实。具体行为包括: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贴现业务。
由于票据具有融资成本低,申请程序简单,一次申请额度多次开具票据的优点,导致部分企业虚构贸易背景,违规向银行申请开具票据,贴现后用于其他用途。
针对该类问题,银行经办人员在审查票据资料时,应着重审查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2.保证金来源违规。具体行为包括: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对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审核、管理不到位。
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其实质上与贷款资金被挪用重合,
本文将该类罚单统计在此处,其防控手段也应当从贷款的调查、审查入手避免贷款资金被挪用;同时在办理票据业务时,应当加强对票据保证金来源的审查。
3.其他违规行为还包括:
票据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直接回流出票人;违规办理转贴现业务;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等。
(四)信贷资金违规参与房地产业务针对该事由开具的罚单有75件,占罚单总量的6%。针对信贷资金违规参与房地产业务的处罚理由具体可分为三类:
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违规发放个人按揭贷款和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企业。各类违规情况分布如图9。
图9信贷资金违规参与房地产业务情形分析
1.违规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其中作出处罚最多的为该类情形,具体包括: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向某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明股实债”形式为房开企业提供用于缴纳土地款的融资支持;
通过绕道同业、购买资管产品等手段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等。
2.违规发放个人按揭贷款。作出处罚的理
由通常笼统表述为“违规发放个人按揭贷款”,有个别将违规事由详细描述:(1)主体造假,如发放“假按揭”贷款;(2)贷款资料造假,如个人住房贷款提供虚假银行流水、虚假工资证明等。这就要求客户经理在办理个人按揭贷款业务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借款人及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企业。对于不符合贷款资质的房地产企业,违规借道发放房地产贷款,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仍是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审查未尽职,受托支付管理流于形式、贷后管理不到位等综合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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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规授信行为
因违规授信行为开具的罚单数量为75件,占罚单总量的6%。此处统计的是在案由中明确从总体来看,该类处使用了“授信”字样的罚单。罚事由在本文分类的14类中排在第5位,可见其惩戒力度也较大。
从处罚理由来看,主要是授信集中度问题,业授信并绕道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资金,用于收购本行不良贷款等。
该事由的处罚依据是《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2017年版)法》《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版)》对于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要主要包括: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不完善;未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管理等。无法细分的其他情况包括:为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项目提供授信;授信资金违规向企业增资扩股;同业授信资金回流购买本行理财;违规突破监管比例规定开展授信业务等。
授信集中度风险作为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商业银行在授信时应当特别注意集中度管理、集团客户管理等,改变原有授信模式,以规避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六)掩盖、违规流转不良信贷资产该类事由开具的罚单数量为62件,占罚单总量的5%。随着各银行机构不良率的攀升,违规处置、化解不良资产的方式更加多样且屡禁不绝。通过图表显示,处罚数量排前三的银行机构分别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这与这些机构的经营状况及内控水平相NORTHERN关,银行机构为减少拨备计提,进而满足监管指标要求,不惜以花费大量的手续费、通道费甚至违法违规为代价,做虚假资产转让。
FINANCE针对该类处罚事由,本文按罚单记载的处罚理由分为以下几类:
JOURNAL1.掩盖不良资产。主要包括:使用股金溢价资金违规虚增利润和置换不良贷款到表外科目;通过平移贷款,掩盖真实不良;
违法违规发008放贷款掩盖不良;空存归还不良贷款,再发放新贷款空取抵库,掩盖不良资产;以贷还贷,掩盖贷款风险;违规办理借新还旧以掩盖贷款等。
2.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主要包括:化整为零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发放借名贷款绕道处置不良贷款;转让信贷资产违规出具担保函承诺担保等。
3.非真实处置不良资产。
主要包括:通过隐性回购方式非真实处置不良贷款;违规通过同
求较为宽泛,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银行为了降低不良率,将不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或伪造证明材料后进行核销。《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批量转让及零星转让不良资产的范围及条件,但在实践中存在转让的标的资产不合规,转让流程部分缺失或不规范,虚假转让不良资产后仍由银行进行清收等现象。
要解决不良贷款问题,除了加大人力清收现有不良贷款外,还要提高银行信贷水平,加强贷款管理以及提高风控能力,从根本上控制不良贷款的产生。
(七)行政许可违规
针对该事由开具的罚单数量为47件,占罚单总量的4%。将处罚理由进行细分,具体包括以下几类(见图10)。
图10行政许可违规情形分析1.高管任职、履职违规。主要包括: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授权不具有相应任职资格人员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权。
2.金融许可证管理违规。主要包括:金融许可证管理不到位;金融许可证遗失后没有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遗失并伪造金融许可证;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对于破损的金融许可证,未按规定申请换领。
3.营业场所违规。主要包括:网点搬迁未事前报告;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隐瞒变更营业场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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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构设置违规。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以上几项违规行为可统称为公司治理,完善公司治理作为银行业持续合规经营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但该项工作的完成并非能够一蹴而就,比如银行高管如何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如何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如何能够提升合规经营理念及风险底线意识等,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提高。
(八)理财业务及信用卡业务违规
理财业务及信用卡业务的违规处罚也比较多,本文进行了单独统计,并列示了罚单中记载的处罚理由,旨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防范并规避此类违规现象。该两类违规事项处罚共42件,占罚单总量的3.2%,分别为:
1.理财业务方面。共20件,具体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双录”不达标;理财产品之间未能实现相分离;理财销售行为不合规;滚动发行理财产品;违规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融资、用流动资金贷款承接本行不能到期兑付的理财产品;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理财资金通过资管计划违规用于项目资本金;理财资金对接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理财对接本行类信贷产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规定代客操作购买理财产品;以赠送实物方式销售理财产品;理财“双录”未完整记录销售全过程。
2.信用卡业务方面。共22件,具体包括: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支付购房款;信用卡分期业务办理不审慎;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信用卡业务授信不审慎;部分信用卡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
(九)贷款五级分类违规
针对该事由开具的罚单共37件,占罚单总量的2.8%,具体行为包括: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未按业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资产;未按规定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进行调整;违规下调五级分类。
根据银监系统对贷款五级分类的相关要求: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和损失准备的计提应坚持“客观真实、标准统一、规范程序、动态分类、授权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
银行机构应当动态、客观地反映资产质量。然而由于五级分类的调整直接关系到银行不良率的计算及拨备的计提等,银行为美化报表、掩盖不良,对于五级分类的调整往往处于被动状态,通常在遇有查处时再进行调整,因此该类违规事由也成为监管检查的重点。
(十)违规开展同业业务
针对该事由开具的罚单共31件,占罚单总量的2.4%,具体包括:未严格落实同业业务专营改革要求;同业业务违规接受政府确认函;同业理财产品误导销售;同业理财产品投向未持续披露;与未在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内的客户开展业务;对某同业资金投前调查不尽职;部分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股权增资;同业融出超比例;利用同业通道掩盖对企业的真实授信;违规将同业吸收理财资金变相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突破监管比例规定开展同业。同业投资业务投前调查不尽职,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同业业务应严格规避违规加杠杆、做通道、层层嵌套、套利等现象,促使资金脱虚向实,回归资金服务实体,避免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虚增规模。
(十一)存款违规
针对该事由开具的罚单共30件,占罚单总量的2.2%,处罚理由包括:违规揽存;存款送礼品;虚增存贷款;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虚增年末时点存贷款规模;
违规以贷转存。(十二)违规收费
针对该事由开具的罚单有29件,占罚单总量的2.2%,处罚理由包括:以贷收费;违规转嫁抵押评估费;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违规转嫁不动产抵押登记费等;违规收取承诺费;违规转嫁经营成本;向小微企业收取现金管理费;违规收取担保费;收取签约代发工资卡年费;收取债务融资顾问费质价不符。
对于该事项的处罚依据为《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银行收费行为应当遵循制度规定,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同时,不应以融资或其他交易为前提,强制或变相强制客户提供服务,或对其收取费用。
NORTHERNFINANCEJOURNAL009专题2019年6月,内蒙古银保监会印发《内蒙古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内银保监办发[2019]50号),附件《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检查要点》中对银行可能涉及到的违规收费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为各银行机构的自查提供了依据,其中也包含上述处罚理由中的行为。银行机构应通过此次自查,完善服务价格内部审批制度及价格行为违规问责机制和内部处罚措施,以避免因违规收费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十三)报告、报表等报送行为违规针对该事由开具的罚单共24件,占罚单总量的1.8%,作出该类处罚的制度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曾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在上半年已出具罚单中,
处罚理由主要包括:非现场监管报表错报导致监管统计数据失真;未按监管制度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提供虚假报告;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未向监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告;未按规定报送有关制度办法;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股权质押情况。
NORTHERN各类监管报表及报告的报送制度,目的在于准确收集监管信息,实现对金融机构持续的监测和分析,以加强银监系统的监管能力。虚FINANCE报、漏报、误报数据及报告作为银监系统的一项重要处罚事由,对于银行的该项工作提出了较JOURNAL高的要求。银行统计人员工资收入较其他岗位普遍偏低且工作量较大,
导致人员更换频繁,且机构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致使各机
010构报送的报表、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对后期的汇总、复核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及隐患,建议今后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对于屡查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
(十四)其他类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行为作为兜底性条款,对于无法细分归入前面几类的罚单,均统计为该项,已出具的罚单共36件,占罚单总量的2.8%。
处罚理由包括: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
专稿2019.12
保;违规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提供隐性担保;违规办理投融资顾问业务;违规出具承诺函;违规投资非标资产;信息科技存在缺陷;部分信贷档案失真;为民间借贷担保;代理销售保险不规范;固定资产购置违规等;不规范代理保险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违规开展投资业务;违规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提供担保;违规通过存放同业款项为他行投资提供担保;从事账外经营;超授权开展单位协议存款业务;业务运营中断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导致客户资金被骗等。
对于何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并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机构的自由裁量,在严监管的形式下,该条款的涵盖范围广泛,对于银行业稳健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银行机构应当将依法合规理念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本年度上半年已披露的1305张罚单的统计分析,信贷业务违规和内控管理违规仍然是监管的重点领域,合计数量达到罚单总量的55%。信贷业务作为银行最重要的业务类型,历年以来是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银行机构应当增强风险意识,加强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信贷规章制度,同时应强化监督机制,通过有序的检查、培训、整改及考核机制,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内控制度作为银行有序开展各项业务的基础,完善的内控管理要求银行机构对各项业务活动均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以确保系统的有效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提高风险和合规意识,以各项法规政策为依据,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自查和整改,自觉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身的健康稳健发展和银行业良好的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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