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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 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技术规定

2020-01-20 来源:易榕旅网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 自动监测手工比对技术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规

范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网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的手工比对。 3.方法原理

利用手工采样器与自动监测仪器进行同时段采样,计算自动监测仪器与手工采样器

监测结果的相对误差,评价数据质量。 4.仪器和设备 4.1 颗粒物采样器

采样器技术指标应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和检测 方法》(HJ 93—2021)的要求。 4.2 流量校准器

用作校准的流量计流量误差≤±2%。 4.3 恒温恒湿间(箱)

用于采样前后滤膜温度、湿度平衡。恒温恒湿间(箱)内温度设置在(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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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一点,控温精度±1℃;相对湿度控制在(50±5)%。 4.4 电子天平

用于对滤膜进行称量,检定分度值不超过 0.1mg,电子天平技术性能应符合《电子

密:±0.1KPa。 4.7 湿度计

用于测量环境湿度,测量范围(10%~100%)RH,精密:±5%RH。 4.8 滤膜

天平检定规程》(JJG 1036—2021)的相关规定。 可选用玻璃纤维滤膜、石英滤膜等无机滤膜或聚四 4.5 温度计

用于测量环境温度,校准采样器温度测量部件:测量范围(-30~50)℃,精密:±0.5 ℃。 4.6 气压计

用于测量环境大气压,校准采样器大气压测量部件:测量范围(50~107)KPa,精

氟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混

合纤维等有机滤膜。滤膜对 0.3μm 标准粒子的截留效率不低于 99.7%。 4.9 滤膜保存盒

用于存放滤膜或滤膜夹的滤膜筒或滤膜盒,应使用对测量结果无影响的惰性材料制 造,应对滤膜不粘连,方便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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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比对 5.1 采样前准备 5.1.1 切割器清洗

切割器应定期清洗,清洗周期视当地空气质量状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累计采样 168h

应清洗一次切割器,如遇扬尘、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及时清洗。

5.1.2 环境温度检查和校准

用温度计检查采样器的环境温度测量示值误差,每次采样前检查一次,若环境温度

每次采样前检查一次,若环境大

气压测量示值误差超过±1kPa,应对采样器进行压力校准。

5.1.4 气密性检查

应定期检查,操作方法参见《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 (HJ 656—2021)附录 A。 5.1.5 采样流量检查

用流量校准器检查采样流量,一般情况下累计采样 168h 检查一次,若流量测量误

测量示值误差超过±2℃,应对采样器进行温度校准。 差超过采样器设定流量的±2%,应对采样流量进行 5.1.3 环境大气压检查和校准

用气压计检查采样器的环境大气压测量示值误差,

校准。校准方法参见《环境空气颗

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HJ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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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附录 B。 5.1.6 滤膜检查

滤膜应边缘平整、厚薄均匀、无毛刺,无污染,不得有针孔或任何破损。有机滤膜

检查方法参见《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HJ 656—2021)附 录 C。

5.1.7 采样前空滤膜称量

按称量要求将滤膜进行平衡处理至恒重,称量,记录称量环境条件和滤膜质量,将 称量后的滤膜放入滤膜盒中备用。 5.2 样品采集 5.2.1 采样环境

采样应在风速小于 8m/s 的天气条件下进行。 采样器采样口距地面高度不低于 1.5m,避开污染源及障碍物。采样口距离墙壁或站

房实体围栏 1.0m 以上,采样口应高于实体围栏至少 0.5m 以上。

采样器切割头与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器切割头应尽可能位于同一水平面,一般垂直距

离不超过 1.0m;所有颗粒物监测仪器(包括手工采样器和自动仪器)采样头距离不小于 1.5m。

在仪器性能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采用 2 台或 3 台颗粒物采样器进行 PM10 或

PM2.5自动监测仪器的现场比对,若条件不允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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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台采样器。

当多台采样器平行采样时,若采样器的采样流量≤200L/min 时,相互之间的距离为

1m 左右;若采样器的采样流量≥200L/min 时,相互之间的距离为(2~4)m。

如果测定交通枢纽的 PM2.5浓度值,采样点应布置在距人行道边缘外侧 1m 处。 5.2.2 采样时间

为了保证与自动监测仪器的比对,手工采样从整时开始。

测定 PM10、PM2.5日平均浓度,每日采样时间应不少于 20h。

采样时间应保证滤膜上的颗粒物负载量不少于称量

天平检定分度值的 100 倍,例如,

使用的称量天平检定分度值为 0.01mg 时,滤膜上的颗粒物负载量应不少于 1mg。

具体采样时间可视现场比对时天气状况确定,如遇重污染天气可适当缩短采样时

间,确保仪器不因负荷过载而自动关停。 5.2.3 采样操作

采样时,将已编号、称量的滤膜用无锯齿状镊子放入洁净的滤膜夹内,滤膜毛面应 朝向进气方向。将滤膜牢固压紧。

将滤膜夹正确放入采样器中,设置采样时间等参数,启动采样器采样。

采样结束后,用镊子取出滤膜,放入滤膜保存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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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采样体积等信息。 5.2.4 样品保存

样品采集完成后,滤膜应尽快平衡称量;如不能及时平衡称量,应将滤膜放置在 4

℃条件下密闭冷藏保存,最长不超过 30d。 5.2.5 称量

将滤膜物在恒温恒湿设备中平衡 24h 后进行称量。平衡条件为:温度控制在(15~

30)℃范围内任意一点,控温精度±1℃;湿度应控制在(50±5)%RH。天平室温、湿 度条件应与恒温恒湿设备保持一致。

记录恒温恒湿设备平衡温度和湿度,应确保滤膜在采样前后平衡条件一致。

滤膜平衡后用分析天平对滤膜进行称量,记录滤膜质量和编号等信息。

滤膜首次称量后,在相同条件平衡 1h 后需再次称量。当使用大流量采样器时,同

一滤膜两次称量质量之差应小于 0.4mg;当使用中流量或小流量采样器时,同一滤膜两

次称量质量之差应小于 0.04mg;以再次称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滤膜称重值。同一滤膜两 次称量之差超出以上范围则该滤膜作废。 5.2.6 其他

对于总站发放滤膜的现场比对,采样单位按 5.1.1~5.1.5 和 5.2.1~5.2.4 步骤操作。 6.结果计算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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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手工监测结果计算与表示 6.1.1 单台采样器监测结果计算 7.自动监测结果数据质量评价

颗粒物自动监测结果与现场手工比对的相对误差数据在±15%以内,判定为自动监

测数据质量合格;若相对误差在±15%范围之外,则认为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不合格。 8.数据误差的纠正

若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不合格,须及时查找原因。如果确因仪器误差引起,则须校准 仪器纠正自动监测仪器误差。

纠正措施完成后,须开展手工比对复查。 9.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9.1 仪器

开展现场比对工作前后,应该清洗切割器,对采样器环境温度、环境大气压和流量

等进行检查(校准),对平行性和准确性等进行测试。前后检验均合格,方可认为现场 比对结果有效。

定期清洗采样器的切割器,清洗周期视采样地点空气质量状况而定。一般情况下,

采样器累计运行 168h 应清洗切割器。遇有大风、扬尘、沙尘暴等恶劣天气,须增加切 割器清洗频次。

定期进行采样器的流量检查(校准)。检查(校准)流量前需要先检漏。检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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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流量时,需在正常采样位置放置一张洁净的滤膜。每个城市现场比对工作开始前,

进行流量检查(校准)。新购置或维修后的采样器在启用前应进行流量检查(校准)。 9.2 采样过程

滤膜使用前需进行检查,不得有针孔或任何缺损。当滤膜安放正确,采样系统无漏

气时,采样后滤膜上颗粒物与四周白边之间界限应清晰。若出现界线模糊时,则表明有

泄漏,该样品作废。然后应检查滤膜安装是否到位,或者更换滤膜密封垫、滤膜夹,重 新采集样品。

采样时完成运输空白。空白滤膜与采样滤膜一起进

行恒重、称量和记录。空白滤膜

和采样滤膜一起被运送至采样地点后再运回实验室称量。一般要求空白滤膜捕集量

≤0.5mg,否则认为此次手工监测数据无效。 采样不宜在风速大于 8m/s 等天气条件下进行。 9.3 称重过程

天平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使用经过国家计量院检定的 E1 级砝码作为质量参考标

准,一组为工作标准、一组为基准。称重时尽量缩短操作时间并消除静电的影响。

取清洁滤膜若干张,平衡 24h,称重。每张滤膜非连续称量 10 次以上,求每张滤膜

的平均值为该张滤膜的原始质量。以上述滤膜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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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滤膜”。每次称滤膜的同时,称

10.4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的测定 重量法》 量 2 张“标准滤膜”。若“标准滤膜”称量结果在(HJ 618—2021) 原始质量±0.5 mg(中流量和小流量)、原始质量±5 mg 11.相关记录

(大流量)范围内,认为该批样品滤膜称量合格,数据 11.1 GJW-04-2021-YS-QZD-054 有效。否则应检查称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重新称量该PM2.5)手工比对记录表 批样品滤膜。采样前后,滤膜称量应使用同一台分析天

平。

10.引用标准

10.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HJ 93—2021)

10.2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JJG 1036—2021) 10.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HJ 6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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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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