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保证按规
划实施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政办[2007]14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18 【实施日期】2007.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保证按规划实施的通知
(新政办[2007]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建筑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城市历史的见证,应该体现时代的科学技术、艺术审美的水平。新乡市所有临主次干道建筑物方案均经过技术人员初审、专家组审核、规划委员会审定等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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