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关于2013年暑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乡镇学区、区直学校(园)上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人员共237人(名单附后)。
二、培训科目
《情绪心理学》、《心理治疗(一)》、《职业辅导》、《团体咨询》。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每门课程预计培训4天,每天培训8小时。
四、培训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30日
五、培训地点:武威第八中学。
六、培训经费
每门课程由市教育局收取培训费150元,资料费20元。参训教师的培训费在取得毕业证后,由所在学校全额报销,自学考试报名费、教材费、学习资料费由个人承担。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根据市教育局对第一期培训及考试情况的通报,我区共有147人不合格(名单附后),其中34人未报名参加自学考试,19人考试违规,7人缺考,87人1-4门学科不合格。因此,各单位要按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22条规定“城市中小学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1-2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农村学校要至少有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对于促进师生心理健康、确保校园和谐稳定、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考试等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目标。各学区、学校(园)要指定专人负责所属培训人员的学习管理、参加考试、上下通联等各个环节,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防止出现报名后不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不考试和学习不积极等现象,制定措施督促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参加自学考试并在2-3年内取得学历。
(三)定期通报。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各学区、学校(园)要在每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结束后将参加心理健康教育考试的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局,市教育局将每半年对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考试等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 凉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人员花名册
2.凉州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第一期)未注册及考试不合格人员统计表
凉州区教育局
2013年7月1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