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公司文件
青藏铁总〔2010〕222号
关于发布《青藏铁路公司调度集中区段
行车组织办法》的通知
各运输单位、哈木公司、调度所:
为确保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CTC)设备正确使用,实现列车和调车作业的集中控制,特公布《青藏铁路公司调度集中区段行车组织办法》(技术规章编号为:QZG/CW 109-2010)。请各单位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办法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补充规定。同时,做好《站细》、《段细》、《室细》、《调细》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附件:青藏铁路公司调度集中区段行车组织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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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藏铁路公司调度集中区段行车组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部颁《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技术条件(暂行)》,结合公司调度集中区段设备情况和运输组织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含合资、地方铁路)调度集中区段(格拉段除外)的行车组织工作。
第3条 本办法行车组织方面未尽事宜,仍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机车运用规程》、《机车操作规程》、《信号维护规则》、《工务安全规则》和公司《行车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技术设备
第4条 无线列调大三角覆盖兰青线海石湾至西宁(客)全区段,GSM-R无线通信设备覆盖兰青线西宁(客)至青藏线格尔木全区段,列车调度员、列车司机、车站值班员相互间可以直接通话并具备语音记录、调度命令无线传送、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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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次号校核、调车请求及接车进路信息自动预告功能。
第5条 公司管内调度集中地面信号为色灯信号机,区段内运行的机车、重型轨道车均须安装机车信号和列控装置。
第6条 调度所操作台设置的引导按钮、引导总锁闭按钮、取消引导总锁闭按钮、总人解按钮、上电解锁按钮设置一层密码,其它按钮未设置密码。
车站非常站控按钮采用带密码的按钮。正常状态为分散自律控制模式,解密按压转换为非常站控模式。
第7条 管内各区段闭塞、控制模式及办理人员如下表:
海石湾- 天棚 天棚—察汗诺 察汗诺—格尔木 小桥-大通县(宁大支线) 5 双寨-湟源北(双湟支线) 6 海晏-海晏北 7 哈尔盖-木里(哈木支线) 8 察汗诺-茶卡(茶卡支线) 9 德令哈-德令哈北 10 海石湾-民和(民和支线) 序号 1 2 3 4 区段 单/双线 双 单 双 单 单 单 单 单 单 单 闭塞模式 自动 计轴自动站间 自动 半自动 控制模式 分散自律 人工办理 分散自律 人工办理 办理人 助理调度员 车站值班员 助理调度员 车站值班员 计轴自动站间 人工办理 车站值班员 计轴自动站间 人工办理 车站值班员 计轴自动站间 人工办理 车站值班员 半自动 半自动 半自动 人工办理 车站值班员 人工办理 车站值班员 人工办理 车站值班员 — 3 —
第三章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
第8条 控制模式分为分散自律控制模式和非常站控模式两种。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调度台具备人工办理列车、调车进路,车站具备人工办理调车进路的功能。
正常情况下,采用以列车运行调整计划自动控制的分散自律控制模式。对于有特殊运行要求的列车或临时调整列车会让时,列车调度员对列车运行计划进行人工干预。
第9条 控制模式的转换由车站值班员操纵。 转换控制模式时,除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须立即转换为非常站控外,遇调度集中设备故障或设备维修、施工、道岔清扫,确需转为非常站控时,车站值班员须取得列车调度员的准许。
转为非常站控时,列车调度员须向相关列车司机预告:“××站为非常站控站” (接发列车前能转为分散自律控制时除外)。
第10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遇区间或站内线路施工、维修,发出由区间返回的列车等情况,需要封锁区间或线路时,列车调度员指示助理调度员办理区间或线路封锁,助理调度员对区间或线路实施封锁后,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在非常站控模式下,由车站值班员负责按《技规》、《行规》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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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接发列车
第11条 按自动闭塞法或自动站间闭塞法行车时,非常站控模式下的车站向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的车站办理发车,车站值班员须向助理调度员办理发车预告;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的车站向非常站控站办理发车时,助理调度员向车站值班员办理发车预告。
TDCS终端不能自动生成列车运行时刻的车站应向有关邻站,调度所报点。
第12条 小桥、双寨、哈尔盖、海晏、察汗诺、德令哈、察尔汗车站向支线(含专用线)或单线区段发车时,发车前(通过列车、停车再开列车于列车到达后)由列车司机人工转换至450M无线通信模式;向双线区段发车前(通过列车、停车再开列车于列车到达后)由列车司机人工转换至GSM-R无线通信模式,并与车站值班员进行通话,确保通信良好后方准发车。
第13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办理旅客乘降、行包装卸作业的旅客列车时,应接入靠站台的固定线路。原规定为通过的旅客列车由正线变更为到发线接车及特快旅客列车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基本进路时,须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并由助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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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员负责向列车司机、车站值班员进行预告,如来不及预告时,应使列车在站外停车后,再开放进站信号,将列车接入站内。
第14条 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的有人站,车站值班员通过控制台(操作终端)掌握列车运行及进出站信号显示情况,按规定时机指示助理值班员出务立岗接送列车。
第15条 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助理调度员接到×次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故障的报告,严格按照各站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及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的规定办理接发列车,并向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故障列车途经的非常站控站进行预告。
第16条 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遇轨道电路出现红光带、道岔转换不到位、不转换或失去表示等故障时,列车调度员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及时通知公司电务部、工务部调度室值班人员组织处理,由其办理销记手续。
接发列车时,应指示车站值班员亲自或指派人员现场检查确认。遇进路不正确时,须将道岔摇向所需位置并加锁后,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报告检查结果及进路准备情况。列车调度员根据现场报告情况,确定故障区段(线路)无障碍物及进路正确,对进路上的非故障道岔及防护道岔施行单独锁闭后,方可组织办理接发列车。转为非常站控时,车站值班员按规定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无人站人工现场准备进路不足2人时,车站有驻站电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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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或电务人员在车站检修、故障处理、施工作业时,由电务人员与车站人员共同准备进路(电务人员在2人及其以上时,由电务人员根据现场车站人员要求准备进路);车站人员负责进路检查确认、道岔加锁、汇报、联系、显示信号等工作。
GSM-R通迅良好时,准许无人站车站值班员离开行车室参与进路检查确认等工作。
第17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遇进站信号机因故不能开放时,助理调度员应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进行登记,并通知公司电务检测所排除故障;接车时,开放引导信号接车;遇引导信号不能开放时,列车调度员确认进路准备妥当,列车于邻站开车后向司机、运转车长、关系车站发布“准许××次列车越过关闭的进站(进路)信号机进入×站×道”的调度命令(遇不能使用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发布调度命令时,列车调度员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司机发布命令,本务司机抄收并复诵命令内容),列车凭该调度命令进站。
第18条 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出站信号因故无法开放办理列车发车(通过)时,助理调度员应根据系统报警,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进行登记,并通知公司电务检测所排除故障;准备进路时,准许助理调度员以排列调车进路的方式准备发车进路,列车调度员确认进路正确后,在自动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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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区段,向列车司机及关系车站下达使用《绿色许可证》发车的调度命令。进路准备妥当确认无误后,向列车司机传送《绿色许可证》;在自动站间闭塞区段,列车调度员向列车司机发布准许列车越过关闭的出站信号机运行的调度命令,列车凭该命令运行。列车司机确认具备发车条件后,报告助理调度员,得到准许发车的通知后直接开车。
第19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列车调度员(助理调度员)遇站内轨道电路故障,不能从设备上确认列车整列进入接车线,又需要组织列车会让时,必须指示车站值班员现场检查确认列车整列到达。听取车站值班员列车整列到达接车线的报告后,方可办理相邻线列车的接发车作业。
第20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助理调度员在办理接发列车的作业中,遇进路上的轨道区段因故不能自动解锁时,必须确认故障区段空闲后,方可办理人工解锁进路。
第21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未经列车调度员准许,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电动转辙机手摇把转换道岔。电动转辙机手摇把的保管使用应按《行规》规定执行。
第22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开行超长列车因故压标影响其他列车会让或调车作业时,列车调度员根据司机请求发布特殊前行调度命令。
第23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出站信号机开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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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办理旅客乘降、行包装卸、补水、放水、技检和货检作业的列车进站后必须停车。开车前,司机(运转车长)须确认发车条件具备后,按《行规》规定发车。
第24条 使用计轴自动站间闭塞设备的区段,列车调度员在组织、指挥列车运行或车站值班员在办理接发列车作业中,遇计轴自动站间闭塞设备故障不能正常复原时,或转为半自动闭塞后使用故障按钮办理闭塞设备复原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在分散自律模式下,列车调度员(助理调度员)在办理计轴复零、闭塞设备复原时,必须确认列车尚未出发、列车整列到达、区间空闲后,方可办理,并通知公司电务检测所值班人员办理销记手续;在转为非常站控模式下,车站值班员应按《行规》有关规定办理。
第25条 使用计轴自动站间闭塞设备的区段,在分散自律模式下,列车到达接车站后,计轴设备发生故障,显示不正常时,列车调度员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指示列车司机确认列车完整,并根据列车司机列车完整的报告,确认区间空闲后,方可开通区间,办理下一列车的接车或发车作业;在非常站控模式下,列车到达接车站后,由车站值班员与到达或通过的列车司机核对确认列车完整,区间空闲后方可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列车司机接到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要求确认列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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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通知后,必须使用列尾装置控制盒查询尾部风压,并及时向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完整情况。遇不能通过列尾装置控制盒查询尾部风压确认列车完整时,按《行规》有关规定办理。
第26条 严禁擅自修改机车上的列车车次号。车站人员发现车次号错误时通知司机,司机与列车调度员核对后修改。列车调度员(助理调度员)发现车次号错误时通知司机修改。司机发现车次号错误时与列车调度员核对后修改。
第27条 在非常站控模式下办理接发列车作业时,车站接发列车作业人员须严格执行《技规》、《行规》《接发列车作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列车运行
车机联控
第28条 因基本进路发生故障必须在迂回进路办理接发列车时,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列车司机说明情况,并得到司机“明白”的回答后,方准开放进出站信号。
第29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办理接发列车时,助理调度员不执行列车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核对的规定。非常站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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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车站值班员仍执行列车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核对的有关规定。
第30条 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列车司机接收到接车进路预告信息时,司机(运转车长)与车站、列车调度员间不执行车机联控指路、问路制度。列车正线停车或通过,列车司机接收到接车进路预告信息后,须按压确认键;列车侧向进站时,列车司机应根据进路预告信息及时将接车线股道号码输入列车运行监控装置。
第31条 列车因故未接收到接车进路预告信息时,列车司机须向调度所、车站询问列车接车线路的股道号码。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列车司机向助理调度员询问,接车站为非常站控模式时,列车司机向车站值班员询问。
调度命令发布
第32条 列车调度员通过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发布调度命令时,可在列车运行途中适当时机发布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列车司机接收到调度命令,确认无误后及时回执。若司机对调度命令内容有疑问时,须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列车调度员查询。
若发布的调度命令涉及到车站或机务段、乘务室时,列车调度员须使用CTC系统或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上述处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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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发布调度命令或口头指示。
第33条 列车司机通过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接收的调度命令,需向运转车长、重联机司机转达时,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运转车长、重联机车司机转达调度命令内容。运转车长、重联机车司机接收到本务机司机传达的调度命令后,须将调度命令号码及主要内容记录于《乘务日志》、《司机手册》记事栏内。列车本务机司机遇不能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与重联机司机直接通话传达调度命令时,须使用调度命令(《技规》附件四)向重联机司机转达调度命令。
第六章 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第34条 遇调度集中系统因故不能自动生成列车运行图时,列车调度员应立即转为人工铺画列车运行图等作业,使用列车调度电话(包括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和GSM-R)指挥列车运行。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运行时刻。
遇列车因故需要变更运行计划时,列车调度员应按规定及时重新调整并下发列车运行阶段计划。
第35条 遇车站信号、联锁、闭塞设备故障,车站值班员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及时通知电务部门组织处理。
基本闭塞法停用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接发列车办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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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技规》,《行规》的有关规定。接发列车人员须严格按照部颁《接发列车作业标准》(TB/T1500.6—2009)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遇列车调度电话(包括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和GSM-R)不通时,闭塞法的变更或恢复,应由该区间两端站的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后,直接以电话记录办理。
遇调度中心与车站通信中断时,在自动闭塞设备正常情况下,且未转为非常站控模式时,可由车站自律机按原已收到的列车运行调整计划和列车实际运行情况继续自动执行,直到列车运行调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转为非常站控模式,由车站值班员办理接发列车作业。
第36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由于轨道电路故障导致进路中的轨道区段不能正常解锁时,列车调度员通知列车司机(不能与司机联系时通知车站)确认列车整列到达、通过或出站后,方准人工解锁遗留的列车进路;信号设备停电恢复供电时,列车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必须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与司机联系,在确认列车整列到达、车站无接发列车及调车作业的情况后,方准按压上电解锁按钮办理一次性解锁(包括调车作业中遇到此情况时)。
第37条 CTC区段各站出现分路不良区段时,电务检测所在调度员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进行登记(非调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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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作业区除外),电务段在车站进行登记,调度员、车站值班员须作为重点交接事项进行重点交接、掌握。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发现分路不良区段时应及时登记,并通知电务段。
第八章 调车工作
调车作业的领导和指挥
第38条 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的车站,调车领导人为助理调度员。
第39条 配有固定调车机及配备调车组的车站,调车作业由本站调车组担当,当调车组人员无法兼顾列车摘挂车辆的调车作业时,由车站指派胜任人员担当。
未配备调车组的车站,有计划的调车作业由车务段安排调车作业人员担当,列车调度员提前通知车务段值班室。特殊情况临时调车作业,由列车调度员通知车务站段指派胜任人员担当。
调车作业计划编制下达
第40条 编制和传送下达布置的调车作业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车站、调车机车号、作业车次、计划序号、钩计划、每钩作业时分、特殊标记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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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调车,准许使用无车站平面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作业。
第41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助理调度员办理调车作业时,应提前编制除配有固定调车机以外车站的调车作业计划,并将调车作业计划及注意事项通过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传送下达至相关作业机车司机、车站值班员。
遇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故障时,助理调度员通过CTC系统或电话向车站值班员下达调车作业计划,车站值班员应打印足够份数,与调车指挥人亲自交接,调车指挥人亲自向调车司机交递调车作业计划。
第42条 在集中控制区域内调车作业中,调车指挥人需要变更作业计划时,必须向调车领导人报告,并征得调车领导人的同意后,方准变更。在非集中控制区域内,由调车指挥人根据实际作业需要变更,但必须向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传达清楚。同时于作业完毕后,将作业计划变更情况及时向调车领导人报告。调车领导人需要变更调车作业计划时,必须通知调车指挥人停止调车作业后,重新传达(传送)。
调车作业
第43条 中间站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调车作业,由助理调度员办理调车进路。在办理与列车运行计划相关的调车进路时,须输入调车钩作业预计时分(与列车无关的调车进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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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输入钩作业预计时分),在调度集中系统给出的参考时间允许范围内,方可作业。
人工排列调车进路时,助理调度员(车站值班员)须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作业机车司机后,方可办理。
第44条 无人站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助理调度员将调车作业计划下达到相关车站自律机,由自律机自动完成调车作业计划。
作业机车司机在作业中应根据调车指挥人的指挥,于每一钩作业动车前按压调车请求按钮,待调车信号开放后,方准动车。
第45条 调车作业由助理调度员(包括转为非常站控站车站值班员)人工排列进路时,作业机车司机与助理调度员(转为非常站控时与车站值班员)间必须执行调车联控制度。
第46条 排列调车进路时,必须排列长进路(使用无线调车监控系统或设备条件限制时除外)。对调车车列未占用的进路或因故留存的白光带,由负责办理调车进路的作业人员办理取消或人工故障解锁。
办理人工故障解锁时,办理人员必须确认调车车列已停妥、故障区域无车占用时,方可办理。
第47条 无人站调车作业完了后,车站值班员及时向助理调度员报告列车编成及列车编组,由助理调度员向列车调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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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本无机车司机须及时修改输入列车编组信息。
第48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遇调车进路不能自动排列(包括助理调度员人工操作排列)时,必须转为非常站控,车站设备正常时,由车站值班员办理调车进路,开放调车信号进行调车作业;车站联锁设备失效改为就地操纵道岔或调车作业需经无调车信号机防护的道岔时,由扳道人员根据车站调车领导人下达的调车作业计划,正确及时地准备调车进路。调车作业中,调车指挥人、列车司机必须与扳道人员间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第49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调车作业中,因机车车列压轨道电路造成调车信号机不能开放时,司机须报告助理调度员无调车信号,由助理调度员指示车站值班员将系统转为非常站控模式。进路准备妥当后,车站值班员通知司机、调车指挥人,司机凭调车指挥人的手信号或无线调车灯显指令运行至该进路的次一架信号机,并按其显示的要求运行。
第50条 在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进行调车作业时,助理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接到“列车进路无法办理”的报警后,须立即停止影响接发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由助理调度员人工办理调车进路或在非常站控模式下调车作业时,助理调度员须严格按照《调细》、车站值班员须严格按照《站细》规定的时间,及时停止影响接发列车进路的调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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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条 配有无线调车机车信号监控装置的固定调车机在调车作业时,司机必须根据地面信号机、调车机车信号的显示(以地面信号为主)和调车指挥人的指挥进行作业。
第八章 附则
第52条 本办法自各区段调度集中设备开通使用之日起执行,由总工室负责解释。
第53条 本办法执行之时,同时废止公司前发“关于公布《青藏铁路公司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使用 管理和行车作业组织办法》的通知”(青藏铁总〔2005〕219号)、“关于公布《哈尔盖-格尔木区段调度集中和计轴自动站间闭塞设备使用及行车作业组织办法》的通知”(青藏铁总函〔2005〕278号)、关于公布《青藏线西宁(客)至哈尔盖调度集中区段行车作业组织办法》的通知(青藏铁总函〔2005〕279号) “关于公布《海石湾至西宁(客)调度集中行车组织办法》的通知”(青藏铁总〔2009〕257号)、“关于下发《海石湾至西宁(客)调度集中行车组织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青藏铁总电[2009]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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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运输 调度集中 行车 办法 通知
抄送:兰州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机关营运、机务、工务、
电务、车辆、劳卫、信息技术部,安监室。
青藏铁路公司办公室 2010年11月5日印发 校对:张德生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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