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坚持按照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科学安排课程;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新课程体系的教育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发展。
根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将其教育内容全部纳入,有利于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及认知规律,把课内外、学校与社会联系起来,把间接的书本知识学习和直接经验体验结合起来,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与行为习惯,为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创造条件.学校课程以灵活性、适应地方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落实国家课程方针并开设校本课程,适应学校办学方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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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活动课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习成为富有个性的过程。新课程不仅为学生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也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三、课程实施 (一)国家课程
1、除综合实践活动课外,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学年课时总数和周课时数控制在国家所规定的范围内。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安排传统活动、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2、晨会、升旗活动等每周至少安排一课时,主要进行常规教育,开展少先队中队活动,并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由班主任教师自行安排.
3、因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已经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所以综合实践活动同地方和学校课程统筹安排.
4、一至六年级的体育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 5、学校开设英语课,起始年级为三年级。 6、各门课程均应相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教育也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进行。
(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
1、根据国家与省规定,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课时与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研究型学习、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劳动技术教育)课时统筹安排与综合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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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课程从《山西省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中选取《安全教育》、《传统文化》《国防教育》作为地方课程,从一至五年级全部开设。
3、因学校现状不能开设信息技术课,根据传统教育方针,在三、六年级开设素描、手工、跆拳道、毛笔字等。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心智得到良好的开发。
四、校本教研
为加强各学科课程目标的实施,安排任课教师语文每周一、三,数学每周二、四,也可适当调整。其他学科周五开展学习教研、听评课活动,并由教研组长写出活动记录.
五、目标管理
1、所有科目均须备课并体现书面教案再上课,可参考其他教师已有的教案,但必须体现其使用性。
2、备课时数以一学期应有课时计算,各种作业布置合计不少于上课时数。但语文、数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非考试科目不留书面作业,品德与社会、科学、英语、不留课下书面作业.
3、以上措施通过教师评估考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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