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卖场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2.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卖场消防、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3.卖场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编码装订归档。
4.卖场自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消防、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卖场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卖场每周的消防、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9.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消防、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0、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第二篇: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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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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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 (二)、 (三)、 (四)、
(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
(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 (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三篇:酒店消防档案管理制度酒店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消防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保卫部为单位消防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各部门消防资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做好公司消防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的工作; (三)提高消防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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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科学化。第三条归档范围:
(一)消防法规性文件。包括相关消防手续、消防部门下发的法律文书、文件资料或由单位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等;
(二)消防例会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三)单位的各种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示等; (四)单位与消防维保单位或者油烟道清洁工作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五)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获得的各类消防荣誉牌匾,特殊工作的证书和证明等;
(六)消防设施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七)声像制品资料,包括单位各部门在日常的消防培训、演习、巡查、检查等,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第四条
平时归卷:
(一)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消防巡查、检查以及消防配需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二)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消防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三)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填写完毕或经领导批准的消防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四)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消防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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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登记簿上注明。第五条
立卷
(一)消防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归档的消防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钧应齐全完整;
(三)卷内消防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四)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第六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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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四篇:消防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2、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编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消防、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消防、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9、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消防、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0、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第五篇: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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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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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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