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散发可燃粉尘、可燃气体的工作场所,必须采用阻燃输送带。 依据标准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实际情况 结论 1 GB50431-2008 7.1.3 2 向下输送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制动装置,制动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1 工作制动应在带式输送机最不利的工况下,满足制动带式输送机减速 停GB50431-2008 车的要求; 2 安全制动应在带式输送机最不利的工况下,满足停车后 制8.3.1 动带式输送机的要求。 有爆炸气体或粉尘爆炸危险的特殊环境条件下的驱动装置, 其电气设备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 的有关规定。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3 GB50431-2008 9.4.4 4 5 6 倾角带式输送机制动或逆止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发生逆转 的向上输送的带式输送机,应装设制动装置或逆止装置;发生逆转的向 上《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1-2008 输送的大型带式输送机,应同时装设逆止装置和制动装置; 2 向下输 送9.6.1 的带式输送机, 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3 向上及向下输送的带式输送机, 制动装置的制动力矩不得小于带式输送机所需制动力矩的 1.5 倍。 在带式输送机的输送线路中,必须装设下列检测保护装置: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1 拉线保护装置; GB50431-2008 2 输送带打滑检测装置; 10.1.1 3 输送带防跑偏装置; 4 钢丝绳芯输送带纵向撕裂保护装置。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向下输送的带式输送机, 应采取避免带式输送机运行超速事故的超速保 GB50431-2008 护和失电保护措施。 10.5.1 7 带式输送机工程系统应设完整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及各建(构) 筑物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和 《自动喷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的有关规定。 带式输送机输送系统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灭火设施,宜采用灭火器 及消火栓。 滚筒的防护应采用防护罩(板)和防夹楔。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1-2008 13.1.1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8 GB50431-2008 13.1.2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 9 14784-2013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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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 应在垂直重锤拉紧装置上部两改向滚筒的两侧(或四周)及顶部设 防护 网。在重锤下方的地面上设置由防护板组成的高度为 2.5m 的防护区(见 图 12)。应在防护板上装设两块永久性的警示牌,分别写明“ 非经批准 依据标准 实际情况 结论 10 的人员不得人内 ”和“ 输送机运转时不得对拉紧滚筒进行检修和人工注 油”等字样。若拉紧滚筒下方是厂房时 , 应在重锤箱上加装防坠装置。在 张紧行程的极限位置应设限制器。如果拉紧钢丝绳设置在走台或走廊处 的,应该设防护罩。 车式重锤拉紧装置拉紧小车上的滚筒应按 4.1.2 的规定进行防护。拉紧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 14784-2013 4.1.4.1 11 塔架下的重锤应按 4.1.4.1 的规定进行防护。拉紧小车行程的两端应设 限位装置。全部拉紧行程范围应采用高度不低于 1500 mm的护栏予以防 护。 液压拉紧装置拉紧小车上的滚筒应按 4.1.2 的规定迸行防护。全部拉紧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 14784-2013 4.1.4.2 12 行程(含定滑轮、液压油缸)应采用离度不低于 1500 mm的护栏予以防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 护。 14784-2013 4.1.4.3 高速轴联轴器、低速轴联轴器、制动论、制动盘及液力耦合器都应加装 防13 护罩。当驱动装置设置在地面或人员能接近的平台上且帯速大于 3.15 m/s 时,整个驱动装置范围内应采用高度不低于 1500 mm的护栏予以防护。 胶带输送机应有下列装置: 1)胶带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的探测器; 2)机头、机尾自动清扫装置; 3)倾斜角带的防逆转装置; 4)胶带给料机至机头、机尾应安装紧急停机装置(两侧通行时,两侧均 应安装); 5)自动调整跑偏装置。 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的人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0.8m,如系单侧人行通 道,则不应小于 1.3m。人行通道上不应设置入口或敷设蒸汽管、水管等 妨碍行走的管线; 胶带输送机通廊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建筑,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 14784-2013 4.1.5 《焦化安全规程》 14 GB12710-2008 9.5.2 《焦化安全规程》 15 GB12710-2008 9.5.3 《焦化安全规程》 16 GB12710-2008 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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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 沿胶带输送机走向每隔 50m-100m,应设一个横跨胶带输送机的过桥。过 桥走台平面的净空高度不小于 1.6m 。 胶带输送机侧面的人行道, 其倾角大于 6°的, 应有防滑措施; 大于 12° 时,应设踏步; 胶带输送机易加罩。未加罩的,应在机架两侧的下列地点,应设钢制挡 板: 1)人工条件杂物处; 2)除铁器下需要人工拣出铁物处; 3)起落胶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 4)人工跑盘和人工采样处; 5)其他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 胶带输送机支架的高度,应使胶带最低点距地面不小于 400mm。 依据标准 《焦化安全规程》 实际情况 结论 17 GB12710-2008 9.5.5 《焦化安全规程》 18 GB12710-2008 9.5.6 《焦化安全规程》 19 GB12710-2008 9.5.7 《焦化安全规程》 20 GB12710-2008 9.5.8 《焦化安全规程》 21 胶带输送机的传动装置、机头、机尾和机架等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 1m,机油、机尾和拉紧装置应有防护设施。 胶带输送机卸料小车应设夹轨钳,其轨道两端应有限位开关。 皮带运输机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 2.2m ,热返矿通廊净空高度一 般不应小于 2.6m ;通廊倾斜度为 6 °~ 12°时,检修道及人行道均应设 防滑条,超过 12 °时,应设踏步。 应有防打滑、防跑偏和防纵向撕裂的措施以及能随时停机的事故开关和 事故警铃;头部应设置遇物料阻塞能自动停车的装置;头轮上缘、尾轮 及拉紧装置应有防护装置; GB12710-2008 9.5.9 《焦化安全规程》 22 GB12710-2008 9.5.12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 23 AQ 2025-2010 6.8 24 《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2-2018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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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式输送机的通廊,应有灭火措施; 《炼铁安全规程》 25 AQ 2002-2018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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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 带式输送机通廊的安全通道,应具有足够宽度;封闭式带式输送机通廊, 应根据物料及扬尘情况设除尘设备,并保证胶带与除尘设备联锁运转; 带式输送机通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通讯联系设备和足够照明。 应根据带式输送机现场的需要,每隔 30 ~ 100m 设置一条人行天桥;应 有防滑措施,超过 12 °时,应设踏步;地下通廊和露天栈桥亦应有防滑 措施; 带式输送机运转期间,不应进行清扫和维修作业,也不应从胶带下方通 过或乘坐、跨越胶带; 维修带式输送机,由检修人员事先联系控制室操作人员,先停操作及动 力电源,并挂牌,双方共同确认,方可检修。带式输送机检修完毕,安 全设施恢复原状,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经检修和控制室操作人 员双方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组织生产; 带式输送机走道沿线应设随时停车的急停拉线开关; 带式运输机的通廊应设走道,设单侧走道其宽度应不小于 1m ,设两侧走 道其宽度应不小于 0.8m,并应在两侧走道间适当设置过桥;倾斜通廊的 倾角大于 6 °时,走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大于 12 °时,走道应采用踏维修带式输送机,应事先通知控制室操作人员挂停止操作牌,将带式输 送机的控制权转到就地操作箱。 依据标准 实际情况 结论 26 《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2-2018 6.12 27 《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2-2018 6.12 28 《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2-2018 6.12 29 《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2-2018 6.12 30 《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2-2018 6.12 31 《炼铁安全规程》 AQ 2002-2018 6.12 32 《炼钢安全规程》 AQ 2001-2018 8.5.9 《炼钢安全规程》 33 AQ 2001-2018 8.5.10 34 35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带式输送机的通廊采用可燃材料建设,超过 120℃的烧结矿使用皮带输 (GB50414-2018) 送。 6.2.1 、 6.5.1 皮带输送系统是否采用具有监视、操作、控制和保护功能的工业控制计 算机系统;落红料皮带机是否设置测温、降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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