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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资本充足率信息和其他债务本息偿付情况

2022-06-06 来源:易榕旅网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资本充足率信息和其他债务本息偿付情况

一、资本充足率情况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按监管部门要求计算的2008年末至2010年末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27%、5.52%及7.10%;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58%、8.88%及10.19%。

二、其他债务本息偿付情况

截至目前,本行已发行未到期的债券如下:

(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8]5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8]第11号)批准,本行于2008年3月21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人民币65亿元的“2008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次级债券”,包括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0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60亿元,簿记建档票面利率为6.10%;品种二为10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浮动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票面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不含发行首日)的三个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 3M)的算术平均数加基本利差1.40%;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品种一在后五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品种二在后20个计息季度内的票面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该期次级债券按监管规定已计入本行附属资本,目前仍在存续期内。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支付本息情况。

(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8]37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8]第42号)批准,本行于2008年10月24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5亿元的“2008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次级债券”,债券为10年期(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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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为5.30%;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在后五个计息年度内,债券票面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该期次级债券按监管规定已计入本行附属资本,目前仍在存续期内。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支付本息情况。

(三)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9]7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9]第26号)批准,本行于2009年5月2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5亿元混合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债券期限为15年期,本行在第10年末具有赎回权。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前10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5.70%。该期混合资本债券按监管规定已计入本行附属资本,目前仍在存续期内。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支付本息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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