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保安管理细则
一、工作职责
㈠ 熟悉和了解安全保卫相关知识,熟知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性质、特点;
㈡ 维护机关大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机关大院的财产安全;
㈢ 协助信访部门搞好接待,正确处理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信访事件;
㈣ 负责外来人员的审查、登记和接待;
㈤ 加强自身业务素质训练,不断提高执勤素质;
㈥ 维护执勤区域内环境卫生和有关设施,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㈦ 管理好大院的车辆,督促机动车、自行车有序停放;
㈧ 不断强化规范执勤、礼貌执勤、热情服务、守职尽责、礼貌待人的敬业意识;
㈨ 积极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行为准则
㈠ 保安职业道德
⒈遵纪守法,严于律己;
⒉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⒊恪尽职守,刚正不阿;
⒋廉洁奉公,不图私利;
⒌机智勇敢,不怕牺牲;
㈡ 保安人员六不准
⒈不违反制度,毁坏机关声誉;
⒉不得搜索他人的身体或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物品;
⒊不在执勤中脱、漏、睡岗;
⒋不在执勤公务中语言粗俗;
⒌不得滥用保安机械;
⒍不外传、议论、泄露机密;
㈢ 保安人员五条禁令
⒈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宿舍内、以及外出着保安制式服装时酗酒;
⒉严禁无照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⒊严禁参与赌博;
⒋严禁滥用、转借保安服装、器械;
⒌严禁打人、骂人。
违反以上五条禁令之一,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㈣ 仪容仪表
⒈保安人员应按季着装,制服应熨烫平整。
⒉个人卫生
①头发 保安不可染理怪异发型,勤洗头发,保持清爽无头屑。头发不宜过长,以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领为度,应修剪整齐。
②面部 不留胡须,鼻毛不得暴露在外。
③手、指甲、饰物 保安手臂上不得有纹身,饭前便后要洗手,应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超过3毫米,不戴戒指、项链、耳饰。
三、行为规范
㈠ 动作规范
⒈行走时抬头挺胸,身体重心向前倾,前臂前后自然摆动,上体保持正直。
⒉站立时抬头挺胸,口微闭,两眼平视前方,保持严肃状态,成立正或跨列姿势。
⒊站立时不可靠墙、柱,依附桌、椅等,不得用手指向客人,应用手掌示意。
⒋坐时上体保持正直,两手置于两膝,两膝分开与两肩同宽。
⒌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当众搔痒,挖耳掏鼻或梳头,打喷嚏、咳嗽时用手遮住口鼻。
⒍讲话时应尽量使用标准普通话,讲话时应目视对方,不准讲粗话,不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来客、来访人员,工作场所不高谈阔论,大声喧哗。
㈡ 礼节礼貌
⒈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老实,富有职业自豪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⒉对待客人、来访者要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
⒊与客人、来访者交谈时应讲究礼貌,说话有分寸,语气要温和,语言要高雅。
⒋使用诸如“您好”、“对不起”、“请问你找谁”、“请息怒”、“不客气”等礼貌用语。
⒌工作态度原则、热情、礼貌、诚恳。
四、执勤
㈠ 对外来办事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查验,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办公楼和大院相关单位;
㈡ 找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领导的必须与本人联系,征得同意后持会客证进入办公大楼。
㈢ 严禁产品推销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院内。
五、车辆管理
㈠ 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位置(政府办公楼后)有序停放。
㈡ 外来办事的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后,要指挥提示司机在后院停放整齐,不准占道。
㈢ 对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的车辆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㈣ 如遇大型会议,要专人疏导车辆,并及时与后院停车场联系,确保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㈤ 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放入无证车辆,如发现无证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将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六、夜间值班
㈠ 按要求佩带警具、灯具;
㈡ 坚持夜间巡逻制度,确保每小时巡逻一次;
㈢ 夜间值班人员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睡岗、误岗;
㈣ 加强对夜间外来人员的管理,非本院工作和居住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关大院内,对有事需进入大院和办公楼的人员要进行身份证查验和登记,检查出入物品并做详细记录;
㈤ 加强夜间出入车辆管理,不得放外单位的车辆进入大院,更不能在大院停放过夜。
七、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归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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