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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规定

2024-03-02 来源:易榕旅网
绿 化 管 理 一、绿化管理规定 编号:SD/ZD—LH—01 版号:A/0 页码:第1页 共1页 1. 为了把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住宅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凡是小区范围内一切业主和外来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2. 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业主及外来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3. 绿化班负责对小区范围内的绿化、苗木进行管理、培植,负有美化小区的责任。 4.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服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5. 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6. 提倡、鼓励业主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 严禁偷摘花草,任何车辆禁止驶入草坪。 8. 破坏绿化处罚: ① 偷摘花朵,每朵罚款10元;毁坏树木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② 损坏苗木、花草按实际价格加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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