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
我单位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本公司的工种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主将依据保修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迅
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
1.保修期限与承诺
1)保修范围我单位作为工程的总承包商方,对工程的主体保修负全部责任,部分分包商所施工的项目将由本公司责成其进行保修.
2)本工程承诺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
2.维修程序
1)维修任务的确定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通知之日后两天内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修内容。可现场调查,也可电话询问。将了解的情况填入维修记录表,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制订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工程维修记录由工程部发给指派维修单位,尽快进行维修,并备份保存。维修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或就近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当原项目经理已调离且附近没有施工项目时,应专门派人前往维修,工程部门主管应对维修负责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强调
本本公司服务原则,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满足,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吵发生.
3)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通知单位质量部门对工程维修部分进行检验,合格后提请业主用户验收并签署意见,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发放的工程维修记录返回工程部门。
3.保修记录对于回访及维修,我单位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由工程部门保存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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