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委托员工持股委员会作为托管运作机构,参与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员工持股,使员工同公司形成财产关系,
与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对公司资产的关切度;调动员工关心公司长远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对公司业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加强员工对公司运营的监督,从而形成一种新的资本运作机制。同时,推行内部员工持股制度,还有利于充分体现员工在公司利润形成过程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公司分配制度。
本方案采取预留股份设计,用于供新增员工购买和奖励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以保证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员工持股总额和来源
第四条本公司在实施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股权设置中,初期设计25%的股份作为内部
员工持股股份总额。另外24%作为预留股份,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供符合持股资格的公司新增员工认购以及原持股员工增加持股额的认购。员工持股股份按照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时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在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时,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并进行公示。
员工持股的认购及公司回购依照公司每股账面净资产值进行计算。 第三章持股资金的来源
第六条首批持股员工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所需资金的来源,依照个 人自愿出资和多渠道集资相结合的原则,对认购股份的员工,采取以下形式: 1、员工个人最低出资额度占出资总额的20%以上; 2、剩余的80%由公司划出专项资金,借给员工。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内部员工持股由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托管运作机构,专门从事公司员工持股管理运作的日常工作机构。
公司管委会工作人员设置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由3人——7的单数组成。成员须为持股员工,并应具有公司管理经验操作能力的人员组成。
管委会负责人由所占股份数额最多的人员担任,其余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均由持股员工民主产生,管委会对持股员工负责,
管委会组成人员受全体持股员工委托,作为股东代表依照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并充分代表持股员工利益,反映持股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以保障企业资本的安全增值和持股员工依法获第三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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