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汇报

2024-01-19 来源:易榕旅网


七宝镇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能有机结合,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我镇在区法制办、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面临了许多问题。现将我镇开展行政执法的相关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行政执法职能情况

我镇涉及到的执法部门有11个,分别是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司法所、大联动分中心、村镇办、武装部、社管中心、城管中心、综治办、安全办、文体中心、宣传统战;涉及到的行政执法事项共有37条,其中属于行政许可的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的5项,行政确认的2项,行政强制2项, 行政给付2项,行政处罚13项,其他事项8项。

存在问题: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我镇每年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疏理,但根据职能部门的反映,所梳理出来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均无直接的执法权,大多数只有初审权或许可权,或是受区层面的委托执法,甚至有些部门对自己部门到底有哪些执法事项还不太清楚。且区里也没有一个规范性的审核意见,规定镇一级的相关部门到底有哪些执法事项,哪些属于行政执法事项,导致往往镇一级在梳理事项时有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没有一个规范性的设定。

建议:由区法制办协调区属相关单位对在镇一级的派出机构或下级部门明确相应的执法事项,并设定哪些事项属镇一级直接来操作(如:违法建筑的拆除、安全生产检查、环保检查处罚等)

二、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情况

1

我镇现涉及的执法领域以规划管理、环境卫生、司法行政、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犬类管理为主,现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33名,其中镇编制执法人员17名(其中5人为公务员编制,7人为事业编制,5人为聘用人员),其余16人为区属编制。

存在问题:对执法证的取得人员体制(必须是公务员或具有事业编制)要求过高,导致一些经常在从事执法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无法取得执法证或持有执法证的人员较少,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因无执法证经常受阻。

建议:适当对执法证的取得放宽要求(不一定非要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三、行政执法体制情况

去年起,我区推行了编制和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规程,我镇被定为工作规程试点单位。为此,我镇在区法制办和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编制了一份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如:联动执法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执法工作流程。

存在问题:镇一级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来对接区法制办和区依法治区办不够明确,有些镇是由政府办公室来操作,有些镇由司法所在操作。

建议:建议区层面出具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部门。并建立一系列规范的台账和会议制度,加以常规性的培训,使这项工作得以规范化地运行。

四、城管执法情况

2

我镇设立的七宝监察分队是闵行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派驻在七宝的执法机构。分队受区城管大队直接领导。目前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有10人,均为区属事业编制。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1号令《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规定,镇监察分队履行十一项职责(限城市化地区),实施市容环卫、市政工程、绿化、水务、环保、公安交通、工商、建设、房地产、城市规划、拆除违法建筑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工作。

存在问题: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保障问题。城管执法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种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因此,城管执法处境尴尬,对一些屡教不改的违章,缺少必要的管理和处罚手段。在遇到违法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城管执法可以说是束手无策,根本无法继续进行行政执法和操作,给社会和群众带来相当恶劣影响。

建议:对城管执法难问题,建议公安与城管建立一个联勤执法机制,确保在执法时有安全保障。

五、行政执法履职方面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时,存在着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取缔权存在空白处,或取缔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没有有效的抓手;“城中村”无证经营严重,且数量大,执法难度高,而且易反复;

(2)房屋群租现象严重,百姓投诉强烈,物业、房管没有效的抓手,停留在只发一张

3

整改通知书的层面,没有真正采取处罚或强制措施,且执法力量十分薄弱;此外,村宅管理范围内的商品房或公共租赁房的群租现象没有确定的执法职能部门来管理,存在管理盲区;

(3)对小区更改绿化布局的监管职能不明确,导致城管、房管、绿化部门相互推诿,且没有有效的措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破墙开门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解决;

(4)小区内“居改非”现象得不到有效解决。“居改非”现象包括:一是房屋原始结构发生改变;二是房屋原始结构未发生改变,只是业主或承租人从事经营活动。“居改非”行为可能涉及工商、食药监、消防、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查处时往往因为执法主体冲突、职责交叉,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2、建议:

(1)对无证照经营查处问题,由区层面协调工商、食药监等单位对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分工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规范和简化取缔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一些“城中村”无证照取缔难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建立一系列规范管理的措施,如降低办照门槛、规范业态管理及规范出租行为等。

(2)对群租问题,协调房管部门认真落实〈上海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通过惩(罚款)、治(强制取缔)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力量,加大查处力度;

(3)对小区更改绿化行为,协调区属部门进一步明确绿化变更的程序,包括明确谁有处置权、变更应遵循哪些规则、擅自侵占绿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规定。

4

(4)对“居改非”问题,成立联动执法机制,由各镇(街道)大联动牵头工商、食药监、卫监、房管、城管、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各司其职,进行联合执法。

附七宝镇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对照表 5

七宝镇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8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