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都各有其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在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
矛盾的普遍性是共性、一般, 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个性、个别,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共性只是概括了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不能完全包括个性,,事物的个性比共性丰富。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没有例外,而具体事物的矛盾又各不相同,各有其特点,是相对的。因此,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第一,矛盾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任何事物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普遍性通过特殊性表性出来,共性通过个性表现出来。
第二,特殊性不能离开普遍性。特殊性包含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脱离开普遍性的特殊性是不存在的。
第三,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相互转化,二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范围内是普遍性的东西,在更大的范围内则变成了特殊性;在一定范围内是特殊性的东西,到另一范围内则成为普遍性的东西。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毛泽东同志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这是因为:任何矛盾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统一。矛盾学说的每一个原理也都贯穿着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在现实的矛盾中,也都有共性和个性的关系问题。脱离共性和个性、绝对与相对的辩证关系,就不能正确理解矛盾学说各个方面的内容和矛盾学说各个原理的内在联系,也就不能正确认识具体矛盾。
第二,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维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事物的方法。
第三,这一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
基本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注意,第三点是一道论述题。)
试论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意义。 答案要点:
第一,矛盾普遍性含义(略)特殊性含义(略)
第二,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略)
第三,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
第四,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我们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中国的特点,从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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