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通信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及业务正常运转,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高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一、配置范围:公司经理级以上人的员、客户经理及特殊岗位。 二、手机及SIM卡的申请流程:
填写手机卡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审核 三、手机卡话费标准:46元/月套餐 四、管理和使用规定
1)符合配置范围的所有人员必须使用SIM卡进行业务联系。 2)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SIM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负责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行政部并负责相关费用。
4)如发现该手机卡私自交于使用范围以外人员或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按次计算,捐成长金10元/次。
5)SIM卡自领用之日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余额不足时要及时充值。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时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同时及时汇报给直接领导和行政部。违者,捐成长金50元/次。 6)如个人原因造成手机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捐成长金10元/次。
7)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妥善保管手机SIM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接手人确认后方可离职
8)如超出费用,造成欠费停机等现象,应即刻支付欠费并恢复通讯畅通。 9)无特殊原因不得拒接所有电话。 10)营运时间不得使用该电话办私事。 11)手机赔偿标准:200元/部
12)手机出现故障审核程序:由电信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如果是正常损坏时,报销
维修费用由公司支付。如非正常损坏,由手机及SIM卡使用人负责维修费用。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南郡﹒未觉行政部 2011年6月30日
总经理审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