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富滋食品公司
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做好公司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区域范围。
三、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四、原则
公司禁止吸烟工作采用“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管理规定
1. 可吸烟区域的设定
公司划分可吸烟区域与禁止吸烟区域,可吸烟区域包括厂区中门卫、前门卫、科室办公室、锅炉房、制冷机房操作间、维修车间、招待所客房、职工宿舍、及厂区指定吸烟室、吸烟点,厂区内其它场所禁止吸烟、游烟。
吸烟室及吸烟点设定条件: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设置明显的标识;
与非吸烟室、非吸烟点隔离;
远离人员密集和行人必经的通道;
有专门存放烟头的容器,不随地乱扔烟头与烟灰;
有专人管理,负责清扫。
公司根据以确定吸烟室、吸烟点并制作统一醒目的可吸烟标识。
2. 遵守事项
应在吸烟室、吸烟点吸烟,不得在禁止区域吸烟。
吸烟时应使用烟灰缸,禁止多人同时在吸烟室、吸烟点吸烟,吸烟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点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烟头应确保熄灭后放入烟灰缸,烟灰缸中应随时保持有水。清理烟灰缸时应彻底确认烟灰缸内物质已完全熄灭。
废弃的打火机不得扔在烟灰缸内,各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吸烟完毕后,应清理吸烟场所。
3.禁止吸烟区域
公司确定的吸烟区域以外的区域均为禁止吸烟区域。
六、处罚规定
办公室负责公司禁止吸烟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处罚细则如下:
1.在吸烟室、吸烟点以外的禁烟区域内吸烟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同时扣其直接主管人10元。
2.在吸烟室、吸烟点内乱扔烟头、烟灰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罚款200元。
4.对因违反此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
1.员工有监督的权利,对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有舞弊行为、包庇行为、执法不规范行为者,任何人均可举报,举报人可采用电话、邮件或书面等一切形式进行举报,监督组由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接到举报后严肃处理。
2.外来人员应遵守本管理规定,警卫、被访部门负责宣传本管理规定。
3.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应少量吸烟或不吸烟,公司鼓励不吸烟。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活动,提倡大家今早戒烟。
八、本管理规定从批准下发之日起生效。
秦皇岛富滋食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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