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 水泥搅拌桩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协商一致,订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及地: 二、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
1. 承包方式:
本合同承包方式为:清包工工程,保质量、保文明施工。 2. 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按设计要求中500水泥搅拌桩,桩总根数量270根,深度以自然地面钻入实际深度为11点为准,如果地层很硬打不下去,要通知甲方同意,按实打桩长计量(以地层硬度为准)。
①.水泥搅拌桩:中500综合单价为每米玖元E(9.00元)/米,(甲方负责:水泥款、检桩、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包括发电机和油料、施工工作面、地下障碍物、清理回填)。
②.工程量:按施工桩长以自然地面钻进实际深度为准。
三、
付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乙方工和全部完工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注:以上
单位不含一切税款及管理费)。
2.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自施工后,双方书面确定正式开工之日,工期10天,
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如:雨水、待料、图纸、变更、未按约定付款、地下障碍物处理等原因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办理签证确认)。工期应顺延。
四、甲方责任
1. 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2. 负责施工报建,向乙方进行书面施工图技术交底及书面提供并确认放线
所需的基本坐标点、水准点、土0.00标高。
3. 负责协调处理本工程的政府、单位、木桩、团体和居民等关系及环保噪
音相关费用,确保工程得以进行。
五、乙方责任
1. 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 乙方施工,每根桩长保证按11米施工,如有违约,乙方负一切责任。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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