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按照学校规定2014届毕业生6月27日离校,为使同学们更顺利办理离校手续,做到文明、有序离校,现就毕业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1、6月15日前请自行检查使用的财物,到各栋宿舍值班室办理宿舍个人(公用)财产验收证明,如有损坏或丢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2、6月15日前缴清宿舍超用电费,未缴清者不予开具毕业生离校证明。 3、6月15日前以宿舍为单位到本栋值班室开具《毕业生离校证明》,将宿舍房门钥匙交回到值班室,如暂时不能交回则需交纳押金(钥匙交回押金予以退回)。
4、6月23-24日以班为单位持《嘉应学院学生离校手续清单》、《毕业生离校证明》到宪梓楼(江北校区)一楼统一办理离校手续,其余时间请到宿舍服务中心(东18栋学生宿舍一楼(原新华书店侧))办理。
5、个人电脑搬出宿舍时要到值班室进行登记,并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 6、最后一人离校时需由值班人员再次清点、验收宿舍财产,一切完好方予以放行。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后,如蓄意破坏宿舍公共财物,我部门将向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按相关规定执行。
后勤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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