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危险源是危险的根源,是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一般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对危险源属性的分析,有利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相关内容如下:
一,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检查、检测、检验情况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档案。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三,推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采取的措施、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或告知牌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
四,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安全风险
2危险源通报
3安全制度和规程
4紧急反应程序
5,个人防护使用要求
五,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
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的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系统伤害危险;
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2,隐患容易产生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定凡是有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六,重点内容告知危险源:高处坠物,物体打击 告知措施:
1,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栓好安全网。
3,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4,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5,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做也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示标识。
危险源:预防触电 告知措施:
1、新开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要分开。
2、支线架设要架空,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花线。
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4、按规范要求,现场值班电工,每班不少于2人,特别是夜间值班。
5、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施工现场不准使用无箱家用电器的塑料插座,三角型塑料插座,必须使用末级配电箱。
7、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8、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
9、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10、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
危险源:预防机械伤害 告知措施:
1、现场上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2、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
3、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4、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有连续二个断齿和裂纹长度超过2公分的不能使用,短于50CM的木料要用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
5、木工平刨口要有安全装置。木板厚度小于3公分,严禁使用平刨。平刨和圆锯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6、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严禁戴手套。
7、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8、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到作业。
9、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10、打夯机要二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11、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用砂轮切割22#钢筋扎丝。
12、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
13、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坚持十不吊。
14、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
危险源:预防坍塌 告知措施:
1、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下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3、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4、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5、挖孔施工应按照\"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6、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7、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8、距临时围墙2米内不能搭建宿舍、仓库等设施。
9、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
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10、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11、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12、除建筑物一般不能采用推倒办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b)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c)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13、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
危险源:爆炸 告知措施:
1、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
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3、具体安全措施见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七,严格执行危险源告知制度,在施工现场或危险源作业场所要进行公示或警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造成事故的后果、控制措施、应急措施等,使在危险源场所的全体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危险源的基本常识,做到相互监督,自觉遵章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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