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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日学前教育的比较与启示

2023-02-27 来源:易榕旅网


一、中日学前教育的共同点

中日两国幼儿园的共同点之一是公立、私立幼儿园并存。其次,中日两国均未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只是将学前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准备阶段。再次,中日两国为了适应全球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学前教育改革,制定未来发展计划。如2000年,日本文部省推出《幼儿园指导要领》指出了幼儿园的教学内容;2004年,提出“幼小一体化”的发展规划。2011年,我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 2020)》此外,中日两国对学前教育都有一定的财政拨款,以支持学前教育的发展。

二、中日学前教育的差异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同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几乎都没有设立专项的学前教育财政经费。幼儿园作为基础教育的一部分,其经费与中小学一起统筹安排,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幼儿园在各级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规划中处于弱势地位。[2]从2000到2009年我国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仅占教育总经费支出的1.3%左右。[3]而日本对学前教育则设有专项财政拨款。2008年,公立幼儿园的财政投入约占84.6%,家庭负担约占15.4%;私立幼儿园的财政投入约占44.1%(国家8.5%、地方政府35.6%,其中都道府县一级政府的私学资助占28.8%),家庭负担约占55.9%,其他占13%;幼儿园教育费占学校教育费总额的4%。[1]日本除了拨款给学前教育机构、直接资助教学设施外,还以免税、减税措施对私立学前教育实施间接经费支持。[4]综上所述,我国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远远低于日本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幼儿教师素质水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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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我国幼儿教师的职业门槛低。我国幼儿教师主要是通过幼儿师范学校、高等教育的师范大学、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等途径培养。此外,只要具备中等师范或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等条件,就可以经过相应的申报程序,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同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是我国幼儿教师培养的主要模式。另一方面,我国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不容乐观。大部分私立学校、偏远山区和一些落后地区的幼儿教师,根本谈不上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从而导致幼儿教师不能及时更新教育理念,专业知识和技能得不到提升,从而影响了幼儿教师专业化的发展。然而,日本幼儿教师必须在大学或短期大学修完指定课程,得到规定的学分;必须在经文部大臣认定的大学、短期大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学完规定的学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日本则以《幼稚园设置法》和《教师资格证书法》等法律形式规定,幼儿园新任教师和10年教龄的教师以及园长等管理人员均要参加各级教育委员会举办的研修培训活动,新任教师在工作的第一年需参加的研修培训活动一般不少于20天。

(三)重视程度不同

我国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主要体现在:国家并没有对学前教育设立专项拨款,投入到学前教育的教育经费少。此外,农村地区、经济落后地区的人民,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是比较低的。认为幼儿园就是带孩子的地方,还不如自己在家里养育;幼儿园就是教师陪孩子玩,孩子是学不到东西的。因此,有很大一部分的适龄学前儿童并没有机会进入幼儿园学习。在日本,高等学校开设家政课和家教课来普及育儿理念,以提升国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大部分职业女性生完孩子后,更愿意留在家里养育孩子,目的是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家庭环境,尤其重视幼儿的学前教育。1991年,文部省制定了幼儿教育振兴计划、2004年的“幼小一贯学校计划”等一系列国家计划的出台,显示出日本政府尤其重视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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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本学前教育的可借鉴之处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我国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过少,我国政府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的教育经费,加大学前教育经费在GDP的比重,不断提高学前教育的财政拨款。加大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比重,可适当增加到4%左右。同时,我国公立幼儿园与私立幼儿园的办学条件相差较大,国家除了加大对公立幼儿园的财政支持外,还应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措施来扶持私立幼儿园的发展。譬如,直接拨款给私立学校,通过免税、减税措施对私立幼儿园实施间接经费支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 2020)》也提出:重点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因此,我国学前教育的财政拨款应适当向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倾斜,加大落后地区的福利津贴、师资培养、校舍建设等方面。

(二)提高幼儿教师的素质水平

教师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高低,因此,国家应致力于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我国幼儿教师的培养主要是依靠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师的质量参差不齐。因此,国家应加大高等学校对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力度,以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同时,对在职教师加大继续教育的培训力度。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定期举办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班,培训内容可包括:人性思考、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安全教育、生活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等。以此来及时更新学前教师的育人观念和专业知识水平。

(四)细化培养目标

我国学前教育教育的培养目标应提出明确的标准。首先,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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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前教育的教育目标应致力于提升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探索精神动手能力等品质。具体可设立详细的标准,譬如,幼儿能处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乐于发问等。其次,我国幼儿安全观念薄弱,应重点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譬如火灾、触电、溺水等情况时,幼儿的应对措施。再次,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使幼儿喜欢上学。最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将具体的良好行为习惯罗列出来,并将其细化。

日本的学前教育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方面,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有选择性地吸取日本学前教育的宝贵经验,努力提高我国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做到“从娃娃抓起”,以提高我国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春生,日本学前教育简况,基础教育参考,2011年第10期

[2]蔡迎旗,中国学期教育存在的问题,早期教育

[3]王元凯、刘传莉,普及学前教育展望——基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 2020)》的思考,早期教育

[4]李海燕主编,外国教育发展概论,广东人民出版社,P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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