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用)》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司建立健全营运车辆实时监控值班制度,实现对营运车辆实时运营监管,确保行车安全;对上级监管单位发出的指令进行应答,并执行有关要求;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由公司监控室负责落实。
二、公司建立符合行业标准的车载监控系统,设立监控科室,配备监控室稽查人员,安排监控室值班人员,按时采集车载监控视频信息并做好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三、值班人员,必须熟知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能够正确纠正营运车辆驾驶人违规行为,熟练督查驾驶人按规定行车。
四、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车载监控终端设备功能及使用要求,熟练掌握车载监控操作技能。
五、值班人员,必须熟知本公司司营运车辆号码、驾驶人配备情况、营运车辆行驶线路、营运车辆发车及到站时间等具体情况,熟知公司管理制度和处罚标准。
六、值班人员负责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按时采集回车载监控的视频信息储存卡,并认真做好动态监控纪录,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完整。
七、值班人员必须每日统计超速、压站、不进站、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情况,按规范要求填写监控台账,并将违法违章情况抄报公司安全营运部处理。
八、值班人员核查在线营运车辆,对上传信息不正常的车辆及时落实具体情况并做好纪录;存在设备问题的,及时通知车载监控维修
人员进行处理。
九、监控值班人员要做好驾驶员违规处理台账并存档至少保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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