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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020-07-02 来源:易榕旅网


201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二)四金缴费的比例 四金的缴费基数定义: 职工和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合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现行基数是560-6673元);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能超过20%。

项目

个人缴纳部分 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金 基数 * 8% 基数 * 22% 医疗保险金 基数 * 2% 基数 * 9% 失业保险金 基数 * 1% 基数 * 2% 住房保险金 基数 * 9% 基数 * 9% 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21%+9%+2%+9%=41%,自己每个月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9%=20%。(这里的比例仅供参考)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四)举例

【1】例如:A每月工资为10000,个人承担的社保跟公积金为2000元(2000=10000*20%) 那需要缴税的金额=10000-2000-2000=6000 当月交税的金额=6000*20%-375=825 实发工资=10000-2000-825 = 7175

【2】例如:A每月工资为5000,个人承担的社保跟公积金为1000元(1000=5000*20%) 那需要缴税的金额=5000-1000-2000=2000 当月交税的金额=2000*15%-125=175 实发工资=5000-1000-175 = 3825

【3】例如:A每月工资为3500,个人承担的社保跟公积金为700(1000=3500*20%) 那需要缴税的金额=3500-700-2000=800 当月交税的金额=800*10%-25=55 实发工资=3500-700-55 = 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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