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 由研究生科老师或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
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等。 2、 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3、 申请人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
4、 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约30分钟,博士论文约40-60分
钟)。
5、 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已获得相应学位)提问,申请人答辩(30-60
分钟)。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6、 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
⑴导师介绍申请人情况,介绍完毕后离开会场。介绍内容可包括申请人的简历、思想品德表现、理论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
⑵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⑶委员讨论,形成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填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对论文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对于未获得通过的论文,是否允许修改后重新答辩作再次无记名投票。
7、 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表决票和成绩不公
布)。
8、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特别提示:
1、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记录纸不够用时,第二页复印或网上下载都有效。 2、请到会的答辩委员在论文扉页上签名(不少于3本)。
3、有答辩委员签名论文扉页、中英文摘要(将扉页和摘要装订在一起,一份)。 4、请主席在《论文答辩表》(※A4纸双面打印)决议上签名。
5、 答辩结束后,请于上半年5月30日前(下半年11月30日前)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研究生本人)按清单要求将答辩材料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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