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
明确集团管理人员级别、任命审批权限,做到有据可查,有目的 制度可依,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促进人事任免的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 适用范围 主导部门 一、目的
为明确集团管理人员级别、任命审批权限,做到有据可查,有制度可依,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促进人事任免的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集团本部副总监(含)级别以上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为经理级别人员; 2、集团下属子公司总监(含)级别以上人员。 三、任免流程与审批权限
对正常招聘入职的人员,级别由人力行政部认定,并在录用时报董事会审批。正常 招聘入职的人员正式任命时间为入职一周内,审批流程按级别划分如下:
1、集团本部副总监、总监级别及部门负责人为经理级别人员的任命,由人力行政部起草,行政总裁签发;
2、集团本部副总裁(含)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命,由人力行政部起草,董事长签发; 3、集团下属子公司总监(含)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命由集团人力行政部起草,行政总裁签发。如属于子公司拟提拔的总监(含)级别以上人员,子公司应书面上报集团人力行政部,经集团组织考察通过后,方可正式任命。 四、管理人员免职审批权限与任命权限相同。 五、公布及存档
人力行政部在《人事任免文件》领导审批通过后,应及时将人事任免文件发布在OA办公系统中。集团下发的人事任免文件原件由人力行政部存档备案,年底统一汇总一份至档案室存档。
X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集团总部及子公司 人力行政部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