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愿、平等、诚实信⽤的原则,双⽅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致,签订本合同。 第⼆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苏E。(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年⽉⽇⾄年⽉⽇。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期限,超过部分⽆效。 2.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0⽇内通知甲⽅,经协商⼀致后,双⽅办理续租⼿续。
3.若甲⽅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需提前30⽇通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具有同等的约束⼒。 第四条租⾦
1.⼄⽅需⽀付车辆年租⾦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双⽅责任
1.甲⽅保证交付⼄⽅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或财产损失的,由甲⽅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切损失。
2.甲⽅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造成的⼀切损失由甲⽅负责赔偿。
3.⼄⽅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承担。
4.租赁期间,⼄⽅应做好租赁物的⽇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功能,租赁物发⽣故障时,维修费⽤由⼄⽅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的费⽤,除由保险公司⽀付外,剩余部分由⼄⽅承担,但因甲⽅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造成的磨损除外。 7.⼄⽅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在租赁期间内经甲⽅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有权将租赁物上⼀切有关⼄⽅所使⽤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30⽇内,甲⼄双⽅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应当向⼄⽅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双⽅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续进⾏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起30⽇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的,甲⽅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使⽤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负责赔偿甲⽅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剩余租⾦外,还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双⽅协商⼀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重⼤⼈⾝、财产损失或⽆法满⾜⼄⽅正常使⽤需要的,⼄⽅有权单⽅⾯解除合同。 3.如甲⽅怠于履⾏双⽅约定的应由甲⽅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的义务,影响⼄⽅正常使⽤超过30⽇的,⼄⽅有权单⽅⾯解除合同。
4.⾮因⼄⽅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法正常使⽤超过30⽇的,⼄⽅有权单⽅⾯解除合同。 5.甲⼄双⽅的劳动合同终⽌时,甲⽅有权单⽅⾯解除本合同。 6.任何⼀⽅单⽅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通知另⼀⽅。 第九条押⾦条款
1、⼄⽅应于本合同签署之⽇⽀付押⾦:⼈民币元给甲⽅。
2、甲⽅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解除合同后30⽇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归还⼄⽅。 第⼗条争议的解决
双⽅在合同履⾏中发⽣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法达成⼀致的,采取以下⽅式解决: 1.双⽅均可以诉⾄⽅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条合同的⽣效及其他
1.本协议⾃双⽅法定代表⼈或授权签字⼈签字并加盖印章之⽇起⽣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3页,⼀式2份,甲⽅执1份,⼄⽅执1份。 出租⼈(甲⽅):承租⼈(⼄⽅):
负责⼈(或授权代理⼈):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 签订⽇期:签订⽇期:
2.车辆租赁合同书样本 出租⽅(甲⽅): 承租⽅(⼄⽅):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的权利和义务,经双⽅协商⼀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因需要向甲⽅承租车辆,租车期限____⽉_____⽇⾄年⽉⽇。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合计:,预付定⾦租车款的,使⽤车前⽀付租车款全款。 ⼆、甲⽅的权利、义务
1、甲⽅为⼄⽅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 3、⼄⽅违约,甲⽅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甲⽅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处理发⽣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续。
6、甲⽅有按时收取租⾦的权利、有权以⼄⽅的押⾦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部分的赔偿,押⾦仍抵压不⾜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的权利、义务
1、⼄⽅提供给甲⽅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份证、户⼝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的责任均由⼄⽅负责。
2、⼄⽅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应向甲⽅赔偿。
本协议⼀式两份,⾃双⽅盖章签字起即刻⽣效,如有异议甲⼄双⽅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合同书同等效⼒)。 甲⽅(章):⼄⽅(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代表:法⼈代表: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年⽉⽇年⽉⽇
3.车辆租赁合同书样本 承租⽅(甲⽅): 出租⽅(⼄⽅):
经甲⼄双⽅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车辆:
甲⽅租⽤⼄⽅⼤客车5辆,车辆由⼄⽅当事⼈全⾯负责。
⼆、出车时间及费⽤XX年3⽉30⽇12时20分~15时30分;每辆车200元,当⽇结算。 三、双⽅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负责统⼀合理调度安排。
2、⼄⽅须遵守出车时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双⽅依照协商结果执⾏。 3、⼄⽅应⾃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况合格、⾏车安全。
4、发⽣交通事故,由⼄⽅负责完全责任,与甲⽅⽆任何关系。 5、甲⽅在⽤车后,当⽇结算租⾦,⾜额兑现。 四、违约责任:
甲⼄双⽅任何⼀⽅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本:
本协议⼀式⼆份,甲⼄双⽅各执⼀份。本协议⾃双⽅当事⼈签章时⽣效,并具法律效⼒。 承租⽅:__________出租⽅: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4.车辆租赁合同书样本 出租⽅(甲⽅):⾝份证号: 地址: 承租⽅(⼄⽅): 地址:
经甲⼄双⽅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车辆出租:
甲⽅⾃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使⽤。甲⽅应当于本协议订⽴之⽇起2⽇内向⼄⽅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具。 ⼆、租赁期限:
⾃年⽉⽇⾄年⽉⽇,共个⽉。 三、租⾦及⽀付⽅式:
1、租⾦数额为每⽉元,共元。⼄⽅应于接车时向甲⽅⽀付第⼀年(或⽉、或季度)租⾦元,以后租⾦采⽤先交后使⽤的⽅式向甲⽅⽀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付清下年(或⽉或季度)的租⾦。
2、⽀付租⾦同时⼄⽅还应⽀付元租车押⾦,该押⾦在租期到期时,如⼄⽅⽆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应保证车辆⼿续齐全,包括⾏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车⼿续;如因甲⽅办理⼿续不全导致使⽤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承担,如因此耽误⼄⽅使⽤车辆,应根据实际向⼄⽅赔偿损失。
2、⼄⽅应按照本协议约定⽤途使⽤车辆,在⼄⽅不按约定⽤途使⽤车辆时,甲⽅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额⽀付租⾦。在⼄⽅不按约定时间⾜额⽀付租⾦时,应按照迟延履⾏部分租⾦的每⽇10%向甲⽅⽀付违约⾦,迟延⽀付超过30⽇,甲⽅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税、保险费、年审等⼀切因使⽤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负担。
5、甲⽅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交通事故,或者在使⽤过程中出现⾮甲⽅责任产⽣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处理,如需甲⽅出具⼿续,甲⽅予以协助。在车辆发⽣损坏时,如保险赔偿⾦不⾜以将车辆修复⾄可使⽤状态,⼄⽅应承担补⾜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有权解除协
议,要求⼄⽅承当损失,并要求⼄⽅⽀付租⾦数额20%的违约⾦。
8、⼄⽅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由⼄⽅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造成的损坏,由⼄⽅负责修理。
10、如甲⽅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应当向购买⼈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继续有效。⼄⽅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应向⼄⽅告知出卖事宜。
11、甲⽅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正常使⽤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使⽤时,甲⽅应向⼄⽅⽀付租⾦数额10%的违约⾦,⼄⽅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如⼄⽅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交还车辆。如⼄⽅继续租赁,双⽅应协商重新订⽴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不向甲⽅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标准的2倍赔偿甲⽅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双⽅协商⼀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按照实际使⽤期限⽀付租⾦,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向另⼀⽅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联系地址之⽇视为协议解除⽣效⽇。协议解除时,⼄⽅不向甲⽅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标准的2倍赔偿甲⽅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不接收车辆时,⼄⽅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承担相关费⽤。
七、争议解决⽅式:因本协议发⽣的⼀切争议,双⽅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双⽅签字或盖章⽣效。 3、本协议⼀式⼆份,甲⼄双⽅各执⼆份。 甲⽅: 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_⽉⽇
5.车辆租赁合同书样本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在平等⾃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共同格守: 第⼀条车辆状况
承租⽅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条租赁期限及租⾦
出租⽅⾃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使⽤,⾄______年_____⽉______⽇
______时收回,应承租⽅要求,由出租⽅派⼈⾄承租⽅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将另⾏收取费⽤_____元。租⾦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续交租⾦应在预付租⾦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租⾦及⾜额押⾦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
6、如车辆属于⾮承租⽅使⽤不当所产⽣的⽆法投⼊正常⾏驶时,出租⽅可向承租⽅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为所产⽣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不得⽤租赁车辆进⾏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在租赁期间应对⽔箱⽔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应⽴即通知出租⽅或将车辆开⾄出租⽅指定维修⼚,承租⽅不得⾃⾏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正常使⽤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均由承租⽅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租⾦。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致,并经出租⽅指定的专业⼈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时到出租⽅办理续租⼿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的⾏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每⽇以24⼩时计算,超过6⼩时(含6⼩时)按全⽇计算,6⼩时以内按半⽇或⼩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驶⾥程限制
承租⽅多租车辆每⽇⾏驶⾥程为400公⾥,超出部分按每公⾥1元计算,租期在三⽇以上(含三⽇)免去⾥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
1、承租⽅在本合同签定时⼀次性向出租⽅交付⾜额押⾦(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违约⾏为,出租⽅将押⾦归还给承租⽅。
3、承租⽅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800元⼈民币,在⼗五个⼯作⽇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条车辆保险
1、出租⽅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可⾃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由承担⽅⾃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保险事故,承租⽅应⽴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出租⽅届时应协助承租⽅向保险公司
报案,承租⽅必须协助出租⽅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付因此产⽣的⼀切费⽤。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赔偿该⽇租⾦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 2、承租⽅未经出租⽅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以原租⾦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在租赁期间发⽣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应向出租⽅⽀付总维修费⽤(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承担全部的维修费⽤和停驶损失。
第⼗条担保条款
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个⼈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提供担保,如承租⽅发⽣违约⾏为,担保⽅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法正常⾏驶时,承租⽅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许可承租⽅拖⽋租⾦超过3⽇,出租⽅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种情况发⽣时,出租⽅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和押⾦,由此造成的⼀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承担
(1)承租⽅利⽤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擅⾃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条合同的效⼒
1、本合同⾃出租⽅、承租⽅签字(盖章)后⽣效。本合同⼀式两份,由出租⽅、承租⽅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切争议,双⽅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致的,任何⼀⽅可向出租⽅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承租⽅: ⽇期:年⽉⽇⽇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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