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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024-08-19 来源:易榕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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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将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职责落到实处,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和修订,进一步细化从总经理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全面构建起公司内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的考核。 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机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主 任:XXX 成 员:XXX 四、 职责

1、公司安委会每年对各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对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由安委会办公室落实。

2、企管办、生产部、安全科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过程的监督管理,参与对各部门年度安全目标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

3、安全科是公司级隐患排查考核的实施部门,督促专业部门按照计划要

求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对责任部门的隐患排查考核。

4、各生产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主体,是考核奖惩实施部门。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逐级考核到每一位岗位人员。

5、财务部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考核奖惩资金的收纳、支出,做好相关的记录。

五、考核奖惩方式

1、实行月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考核一次,建立考核奖惩记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每年考核一次,在年度安全总结时兑现奖惩。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施行三级考核的方式。由公司安委会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考核;生产班组长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3、考核奖惩采用现金收支的方式。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在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总结时兑现;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罚款由各层级考核单位安排专人收缴现金后上交财务部,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现金由财务部每月发放到生产部门,再由部门管理人员发放至具体人员。

4、考核奖惩记录采用公示的方式。各层级单位在部门显著位置公示本月考核奖惩记录,接受全体岗位人员监督。

5、值长以上人员不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奖金。 六、考核执行标准

年度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隐患排查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考核,根据考核标准据实以加减分的形式落实。

1、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安委会每年根据考核标准对各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考核,结合部门每年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综合考评后,根据分数高低判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在每年安全生产表彰大会上给予现金奖励。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因岗位任职重要程度和责任范围不同,公司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经理助理、生产部部长按照每分50元标准;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每分30元标准;其他人员按照每分10元标准。

3、双体系建设运行考核。双体系建设运行考核按照公司双体系奖惩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4、隐患排查考核。安全科每月汇总公司级安全检查问题,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扣全分,一般事故隐患每项扣1分,现场整改隐患每项扣0.5分的原则,逐月汇总部门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依据。

5、其他安全考核。生产车间内部明文规定的考核罚款项目也一并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中。

6、考核奖励。考核奖励仅限于值长以下(不含值长)人员,依据月度考核总分,以每分20元标准给予现金奖励。

7、具体考核奖惩分值标准以每个岗位考核表为准。(见各岗位考核表) 七、相关要求

1、安委会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奖惩现金由生产部收缴或发放;生产车间内的考核奖惩由车间管理人员收缴或发放,收缴或发放考核现金要有相关的收发记录。考核记录表应记录奖惩日期、奖扣分值、奖扣分依据及相应金额,并于月底交予部门统计人员进行核分统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门。

2、各层级考核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考核标准规范开展考核奖惩,严禁以口头的形式随意奖惩,严禁以责任制考核的形式达到个人目的;对于存在以上问题的人员,企管办、生产部、安全科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3、公司安委会对部门负责人的月度考核内容在公司主要位置公示,车间考核内容需在车间明显位置公示;岗位人员对考核奖惩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考核单位进行反映;考核奖惩记录经公示五日后,各层级单位管理人员收缴考核现金上交财务部门,并领取奖励现金发放至具体岗位人员。

4、月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岗位人员,由车间组织开展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低于8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际运行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安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委会应及时研究、反馈,必要时应对考核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7、本考核实施细则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8、本考核实施细则自2019年3月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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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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